A13科研处
 首页  部门概览  科研管理  科研项目  科研成果  学科建设  科研动态  办事指南  学风建设  党建思政 
最新消息: · 关于开展“2023年社会科学普及周征文活动”的通知         · 关于评选第三届全国创新争先奖的通知         ·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普通本科高校教师、学生创新情况调查的通知         ·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社会科学普及周征文活动”的通知         · 关于开展“转作风、优服务、创一流、求实效”征文活动         · 转《粤科协联〔2022〕12号》关于开展广东省科协党校(科技人才学院)网上学习平台学员注册的通知         · 转《粤科协联〔2022〕10号》关于开展2022年广东“最美科技工作者” 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 转发《关于征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咨政报告的函》         · 转《肇庆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研究课题招标公告》         · 关于“第十届粤港澳大湾区可持续发展研讨会”征集论文的通知   
科研项目
资料下载
尚无内容。
文章内容页
当前位置: 首页>>科研项目>>项目申报立项>>正文

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平台基地及科技基础条件建设项目的通知
2023-09-13 09:27  

各二级单位及个人:

  为加强科技创新基础能力建设,推动我省科技资源整合共享与高效利用,服务科技创新战略落实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024年度计划建设一批省重点实验室,支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专项科学考察、农业种质资源库、科学数据中心等平台基地及科技基础条件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由符合申报条件、具备完成能力的单位按照指南要求进行申报,经过推荐、形审、评审等程序择优产生立项项目。项目申报单位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或“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d.gov.cn/)”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须符合国家和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有关要求,项目领域应属国家和省鼓励发展的科技领域。

  (二)申报单位主要为广东省内注册的科技创新主体,包括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及其它机构。

  (三)项目研究内容应包含指南每项建设内容中的全部或其中重要部分;提交的项目资料须真实可信,不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各单位须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供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项目一经立项,将根据申报书内容转化生成合同书,无充分理由不予修改调整。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原则上不得进行申报或通过形式审查:

  1.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的;

  2.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的;

  3.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省科技计划立项的;

  4.省内单位项目未经主管部门组织推荐的。

  (五)申报单位应认真做好项目经费预算,原则上应按申报指南指定数额申报。

  三、有关事项

  (一)申报项目以质量优先为基本原则。各专题所受理项目如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可整体不予立项。

  (二)采用项目库管理方式。符合项目组织要求的申报项目纳入项目库,按年度财政科技预算分批出库支持,当年未能出库的项目,可在下一年预算安排予以支持。

  (三)申报时间。我校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108日。

  四、联系方式

  书面材料报送地址:广州市连新路171号省科技信息大楼1楼广东省科技厅综合业务办理大厅(电话:020-83163930,邮编:510033

  省科技厅实验室处(专项业务咨询):彭丹,020-83163830

  省科技厅资管处(综合性业务咨询):钟士岗,020-83163876、王磊,020-83163834

  省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项目管理咨询):陈树敏,020-83163451;苏国彬,020-83163476

业务受理(系统技术支持):020-83163338

科技处联系人:谢老师,电话:0758-2716440

 

肇庆学院科技处

2023913

 

附件【2024年度广东省平台基地及科技基础条件建设项目申报指南.pdf已下载
关闭窗口

 

肇庆学院科技处、社科处、校地合作处   地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迎宾大道1号
电话:0758-2716440  邮编:526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