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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级重点学科考核和第七轮重点学科遴选工作的通知
2022-06-14 09:05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完善我校重点学科体系,加强我校校级重点学科的建设与管理,检验校级重点学科的建设成效,强化学科内涵发展及高水平团队建设,全面提升我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整体水平,为实现“改大申博”奠定雄厚学术基础,根据学校“十四五”学科建设规划,决定启动我校重点学科考核和第七轮重点学科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学科考核

(一)考核内容

1.学科发展水平及建设成效;

2.学科建设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

3.学科带头人任务完成情况;

4.学科建设经费的使用及建设经费筹措情况;

5.学科建设与管理所取得的经验与存在的问题;

6.与国内外同类学科相比的优势与差距,今后拟采取的措施和建设计划。

(二)考核方式

1.第六轮校级重点学科、省重点学科扶持学科、省优势重点学科、省特色重点学科、省重点培育学科以及省市共建学科、“冲补强”提升计划建设学科依据建设规划进行总结验收,要从学科方向、学科队伍、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学科基地、学术交流等六个方面,全面总结本学科建设规划的完成情况,突出主要建设进展和成效,并对建设成效进行客观分析,找出本学科建设中存在的不足。

2.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估。

3.验收结果将作为是否继续建设的重要参考。

(三)工作要求

1.各相关重点学科和二级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在全面梳理本学科重点建设以来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地方等领域取得的突出业绩的基础上,总结建设以来本学科在建设与管理中所取得的经验与存在问题,科学评估本学科与同类高校相比所具有的优势与差距,为学校今后的校级重点学科的建设理清建设思路、提升建设绩效奠定基础。

2.分属不同类别的同一学科只需提交一份总结报告即可。

3.各重点学科于6月24日(周五)前将总结报告一式三份报送至行政楼512室,总结报告及佐证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angsai@zqu.edu.cn。

二、第七轮重点学科遴选

遴选原则

1、按照“优化结构、强化特色、突出重点、择优确定”原则,以“新工科”“新师范”“新文科”“新农科”为重点,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

2、校级重点学科的遴选实行与省级重点学科以及硕士学位点申报相结合的原则,建设目标主要是培育省部级重点学科和硕士学位点。

(二)遴选对象

以《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2020)》(附件1)为导向,拟资助校内各个已经具备一定条件实力、通过未来三年建设能够达到所申请的硕士学位授权点要求(含一级学科硕士点和专业硕士点两类)。

(三)遴选计划

1.校级攀峰学科、校级重点学科两类计划,从现有广东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扶持学科、优势重点学科、特色重点学科、重点培育学科,以及省市共建学科、“冲补强”提升计划学科中遴选。

2.校级重点扶持学科计划,从除掉上一条提到的学科中遴选。择优遴选培育一批具有一定基础、特色鲜明、发展势头良好,相互促进、交叉协同、集群发展的学科(群),打造新的学科增长点。

(四)申报条件

1.已形成若干个相对稳定、特色鲜明的学科方向,对促进行业技术进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及应用型人才培养作用显著。

2.有学术造诣深、年富力强、学风正派、创新能力强、在同行中有较大影响的学科带头人;有一支年龄、学历、职称和知识结构较为合理的学术队伍,主要学术骨干在国内该学科领域有一定影响,学术队伍中博士学位获得者具有较高比例,具有一定数量的海外留学访学经历人员。学科带头人和主要方向带头人原则上要具有正高级职称、博士学位。

3.有完善的本科生培养体系,已培养相当数量的高质量本科生或联合培养研究生,并受到社会和用人单位好评。

4.教学、科研条件居达到省内同类学科平均水平,承担一定数量的国家或省部级科研项目,已取得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在本学科领域有较大的学术影响。

5.具有相关的对本学科发展有较大支撑作用的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人文社科研究基地等科研平台或人才培养基地,有良好的图书文献和现代化信息保障体系。

6.学术气氛浓厚,国内外学术交流活跃、科研合作紧密。

7.鼓励打破学院界限。对于学科相近的学院联合申报交叉学科的,将适当放宽申报条件。

(五)遴选程序

1.各二级学院按学科建设原则及申报基本条件要求,整合资源、汇聚队伍、凝练方向,认真组织申报,填写《肇庆学院校级重点学科申报书》,要由二级学院学术委员会讨论签字、主要行政领导同意后再上报,跨学院申报的要共同推荐申报。

2.组织答辩。评审专家根据上报材料和答辩情况进行无记名投票,形成专家评审意见,报学校学术委员会审议,最终结果提交校长办公会审定。

3.校长办公会审定后,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发文公布。

(四)资助与评估

1.校级重点学科建设期为4年,根据竞争、择优建设的原则,实行滚动考核管理。

2.校级重点学科的建设经费列入学校年度财务预算,实行学科带头人负责制,专款专用。

(五)其他

1.各学科负责人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材料严重失实的,将取消其申报资格。

2.学科成员不得在两个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之间重复出现,但可在一级学科和专业学位之间交叉出现。

3.各学院将《肇庆学院重点学科申报书》一式三份签字盖章后于2022年624日(周五)前统一报送至行政楼512室,申报书及佐证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angsai@zqu.edu.cn。

 

联系人:杨赛,联系电话:2716959。

 

科技处、社科处、发展规划处

2022年6月14日


附件【附件1: 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2020).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2:肇庆学院校级重点学科总结报告.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3:肇庆学院校级重点学科申报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4:申报学科汇总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5:学科建设指标对比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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