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国家与地方的科技方针、政策和培养高级专门人才的要求,组织编制全校科学技术研究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2.审定各院(系、所)制定的科学研究工作计划,督促检查各单位科学技术研究计划的实施、校内外的协调和协作;定期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科学技术工作中的先进经验;研究和掌握科学技术工作中的倾向性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供领导决策。
3.负责制定全校科研工作的各项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4.负责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组织申报、监督管理。
5.负责组织全校科研成果的评审、鉴定、登记、报奖;负责科研成果资料整理和归档工作,负责科研成果宣传推广。
6.负责全校知识产权保护和专利管理工作。
7.负责学校各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建设及评估工作。
8.负责组织各级科研机构的评审工作。
9.负责学校科研编制的滚动核算及申报工作。
10.负责全校科技统计工作。
11.负责管理全校同国内外的科技协作和学术交流,以及各类学术活动。
12.负责企事业单位的委托研究项目及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的管理。
13.负责科技开发、项目推广、对外科技合作及咨询服务、对外科技培训组织和管理工作。
14.负责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管理、校外共建研究院和国际合作研究院工作。
15.协同人事处做好人才的引进、考核与培养。
16.做好科普工作。
17.负责校学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8.完成校长交办和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