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度广东省农业技术推广奖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农推奖〔2023〕1号)精神和要求, 2022年度广东省农业技术推广奖(以下简称:省推广奖)申报工作现已启动,为做好我校省推广奖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与范围
(一)奖励对象。奖励我省在农业技术推广一线做出重要贡献的农业科技人员和单位,鼓励涉农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基层单位和人员(非中央、省财政供给单位和人员,国有农林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及其工作人员等视为基层单位和人员)共同开展科技创新及成果应用推广。
(二)奖励范围。奖励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机、林业、水利、气象等行业科研成果和实用技术在我省农业领域的推广应用。
二、奖项设置
省推广奖设一、二、三等奖3个奖励等级,每年授奖总数不超过150项,其中一等奖授奖总数约占15%,原则上不超过20项;二等奖授奖总数约占35%,原则上不超过50项;三等奖授奖总数约占50%。省推广奖向基层倾斜,基层单位一、二等奖获奖数量须在授奖总数中占有一定比例。
三、申报要求
(一)定级申报评审。省推广奖实行定级申报评审,申报一等奖的项目不得参与二、三等奖的评审,申报二等奖的项目不得参与一、三等奖的评审,申报三等奖的项目不得参与一、二等奖的评审。
(二)主要完成人。一、二、三等奖申报项目分别限报20、16、10位主要完成人。申报项目主要完成人中基层人员所占比例不得低于50%;所有行政机关人员(含参公管理人员)不得作为项目主要完成人;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参与申报一个省推广奖项目;对申报项目无实质贡献的,不得列为主要完成人。
(三)主要完成单位。一、二、三等奖申报项目分别限报12、8、4个主要完成单位。所有行政机关单位(含参公管理单位)不得作为项目主要完成单位;对申报项目无实质贡献的,不得列为主要完成单位。
(四)其他要求。申报项目的所有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均须为广东省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申报项目须在广东省辖区内组织实施和推广应用,并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验收或成果评价(鉴定);推广活动中涉及的物化成果须符合有关规定;须有成果应用证明;无重复报奖内容;成果无争议。未尽事宜请参照《广东省农业技术推广奖励试行办法实施细则》执行。
四、推荐要求
省推广奖推荐实行归口管理制度,申报项目须由推荐单位进行形式审核和推荐,并对外公示5个工作日,连续两年出现形式审核不合格的,推荐单位的推荐资格原则上暂停1年。
我校是省推广奖的推荐单位,申报项目须符合《2022年度广东省农业技术推广奖形式审核要点》(详见附件6)的要求,否则不予推荐。
五、申报方式
(一)系统申报
请拟申报的项目组于2023年6月26日之前将项目名称、负责人姓名、手机、固话、身份证号、邮箱的信息发至kyccgk518@163.com,申请申报账号,备注2022年度广东省农业技术推广奖账号申报。
请各项目负责人凭账号密码登录《广东省农业技术推广奖申报评审系统》(网址:http://210.76.80.131:81/tgj)填写申报书,上传附件材料,附件必须是原件扫描件,并以JPG图形格式或PDF文件格式上传至系统(图片或文件须小于10M)。详细操作可查看《广东省农业技术推广奖系统操作小视频》(附件7),或登录系统查阅《广东省农业技术推广奖申报评审系统操作手册》。
请各项目组于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系统填报工作,并点击“提交审核”。
请各项目组于2023年7月3日前将《2022年度广东省农业技术推广奖公示表》(附件4)发送到kyccgk518@163.com,科技处进行校内公示,项目组进行其他完成单位与工作单位公示。
(二)申报材料要求
书面材料包括主件和附件,待推荐单位将申报材料提交至奖励办,状态显示“形式审查(预审)”时,可从系统下载PDF格式的主件进行打印,主件须与系统填报内容完全一致,不得自行修改。主要完成人须亲笔签名,主要完成单位、工作单位、推荐单位名称须与所盖单位公章一致。
附件可以是扫描打印件或复印件,内容应与系统上传内容一致,不得超过80页,不得擅自增加或删减。附件须有目录,排列顺序为:
1.承诺函(须第一完成人签字、第一完成单位盖章);
2.成果完成单位和成果完成人的知情同意书(须未参与报奖的完成单位盖章、未参与报奖的完成人签字);
3.推广计划和技术方案(须第一完成单位盖章);
4.技术推广工作总结(须第一完成单位盖章);
5.推广应用证明(须应用单位盖章);
6.项目合同书或计划任务书或实施方案;
7.结题验收报告或成果评价(鉴定)证明(时间是2022年12月31日(含)前完成的);
8.推广应用中的物化成果的证明材料(时间是2022年12月31日(含)前获得,知识产权需已授权,申报阶段的知识产权不列入其中);
9.其他证明材料。
主件和附件合并左边装订成册,首页无须另加封面。一式2份,其中1份为原件。
项目简表从系统导出,双面打印,一式1份,第一完成单位盖章,不与申报书一起装订。
以上纸质材料请于2023年7月18日前报送科技处。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2716193
联系邮箱:kyccgk518@163.com
联系科室:行政楼51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