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中国发明协会关于2023年度“发明创业奖”评选工作的通知(中发协字〔2023〕19号)要求,现将我单位牵头完成的2023年度中国发明协会发明创业奖拟提名项目(详情见附件),公示期为2023年5月30日-6月5日(7个自然日)。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项目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项目公示单位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2716193
科技处、社科处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