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及个人: 根据《肇庆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和奖励性绩效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参考原《肇庆学院陈伟南科研奖励基金实施细则》的评选规定,启动肇庆学院个人科研立项奖、肇庆学院个人科研成果奖的评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与奖励条件 1. 肇庆学院个人科研立项奖:奖励在2019年度科研课题申报中获得的高级别纵向项目。分人文社科类和科学技术类两类,各设一、二、三等奖。 评奖条件:当年度获准立项纵向项目级别为厅级(含厅级)以上;立项项目的第一主持人为肇庆学院教职工,肇庆学院为第一单位。 评定原则:立项项目级别优先,排位前后顺序为国家级、省部级、市(局)厅级;如果立项项目级别相同,以项目类型区分排位先后,前后顺序为重点项目、公关项目、面上项目、青年项目、自筹资金项目、共建项目;如果项目类型相同,以批准立项项目资金多少确定先后排序。 2肇庆学院个人科研成果奖:奖励在2019年度取得突出科研成绩的教职工。分人文社科类和科学技术类两类,各设一、二、三等奖。 评奖条件: (1)在我校认定的C类核心及其以上级别期刊上发表论文;或省级及以上出版社出版的专著;获得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 (2)立项或结题(鉴定)的项目需为市、厅级(含市厅级)以上课题; (3)市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 (4)有到账经费的横向或委托项目; (5)以上条件中,申请者需为主持人或第一完成人,且肇庆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 评定原则:按肇庆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和奖励性绩效管理办法(试行)》(肇学院109号)统计分数,按分数高低排序。 二、申报要求和时间安排 1.报奖材料要求为2019年1月1日至 2019年12月31日获得的科研成果; 2.请将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申报表格,连同有关证明材料(年末科研工作量统计已报送的不需再报送),于2020年6月4日前报各二级单位,单位统一填写汇总表并盖章,由单位统一报送科技处、社科处518室。 3.联系人:何敏静2716193; 电子文档以1.单位+个人科研立项奖2. 单位+个人科研成果奖命名(汇总表,申报人申报表)请发送839734066@qq.com。 科技处、社科处 2020年5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