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及个人: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开征集中药材废渣等中医药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技术的通知》(粤工信消费函〔2019〕1299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具体要求及申报书见附件,如有符合条件的中药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技术,请按《通知》要求于2019年7月10日前将技术材料纸质版(装订成册一式二份)交到科技处518室,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839734066@qq.com。
一、基本条件
(一)符合国家环境保护及资源综合利用相关法规、政策和标准;
(二)技术提供方为依法注册、经营的单位,技术知识产权清晰,不涉及产权纠纷;
(三)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效益明显,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具有先进性;
(四)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至少已有一个目前正在连续稳定运行的国内典型工程应用案例;
2.具有发展潜力将来可以在行业广泛推广运用的新技术;
3.具有相关发明专利。
二、技术材料要求
(一)中药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技术申报表(见附件);
(二)证明材料:
1.技术提供方的营业执照(应附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专利证书等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3.典型应用案例证明材料;
4.查新报告、技术评估或鉴定意见;
5.获奖证书或证明;
6.其他能够证明技术优势和特色的文件;
7.其他技术提供方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备注:以上1-3为必备材料,4-7为可选材料。
科技处、社科处
2019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