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教职工:
根据《肇庆学院“科研十佳”评选办法》(肇学院办【2015】67号)和《肇庆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和奖励性绩效管理办法(试行)》(肇学院109号),现启动2018年科研十佳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肇庆学院“科研十佳”奖的人员,申请当年须具备以下条件:
1.富有科学创新精神,具有良好的学风及科学道德;
2.肇庆学院在职人员;
3.在我校认定的C类核心以上级别期刊上发表论文;或省级以上出版社出版教材、专著的主编;或获得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或服务地方经济社会有重要贡献,获得横向课题经费和成果转化收入之和超过(含)10万元;
4.有新立项或在研的市、厅级以上课题;
5.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结题(或鉴定);
6.获得市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
7.以上条件中,申请者为主持人或第一完成人,1、2、3条为必备条件,4、5、6条为具备条件之一。
二、申请者认真填写肇庆学院“科研十佳”申报表,并提供相关佐证资料(年末科研成果申报已送的除外);
三、申请者所在基层单位学术委员会,根据《肇庆学院“科研十佳”评选办法》所规定的条件进行初审和推荐,由基层单位学术委员会主任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于2019年5月9日前报送科技处、社科处。
四、建议二级学院本年度科研分排名前五名并符合申报条件申请参加评选。
五、电子文档发送到邮箱:839734066@qq.com,并以科研十佳评选+姓名+学院署名。
六、本年度科研十佳评选按《肇庆学院“科研十佳”评选办法》(肇学院办【2015】67号)执行,奖励按《肇庆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和奖励性绩效管理办法(试行)》(肇学院109号)执行。
联系人:何敏静 联系电话:2716193;办公室 :行政楼518室
科技处、社科处
二○一九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