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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为充分调动学校广大教职工从事科研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加强二级部门对教师科研工作的管理力度,完善科研激励机制建设,进一步促进学校科研事业的持续稳步发展,学校决定评选2018年度在科研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并进行表彰。现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及条件 (一)优秀科研管理单位 1、认真贯彻执行各级科研主管部门及学校的科研政策、科研管理规章制度,所在单位科研管理制度健全、运行有效,激励措施得力,管理过程科学、规范; 2、分管科研负责人能关心和全面指导本单位的科研工作,协调解决科研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科研工作正常开展; 3、科研氛围浓厚,科研工作成绩显著,在高级别项目、高水平成果、科研成果获奖、到账科研经费等方面业绩突出; 4、科研管理人员稳定,在加强科研管理、推动本单位科研发展等方面措施得力、成绩显著。 (二)优秀科研管理干部 1、热爱科研管理工作,有强烈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强、态度好,工作质量高,得到单位员工普遍认可。 2、熟悉科研管理业务,创新意识强,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3、善于发挥和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管理工作成绩突出。 二、评选程序 优秀科研管理单位和优秀科研管理干部原则上每年评选一次,优秀科研管理单位由单位申请,优秀科研管理干部由个人申请、所在单位推荐(推荐1人),申报单位和个人须填写《肇庆学院优秀科研管理单位/干部申请表》,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科技处、社科处。各部门根据《肇庆学院优秀科研管理单位和管理干部评选办法》评选程序要求,于12月26日前将相关《申报表》(见附件)上报至科研开发处(行政楼518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指定邮箱:839734066@qq.com,文件以“单位+优秀科研管理单位、干部”命名。 联系人:何敏静 联系方式:2716193
科技处、社科处、校地合作处 2018年12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