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我校2017年科研成果及奖励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一)论文类、著作(含教材)类、鉴定(含结项)类、立项类、其它类(获奖再奖励、作品、专利等)
(二)期刊。包括:核心T、核心A、核心B、核心C和普通专业期刊及其它;
(三)转化成果。包括:独立开发、合作开发、转让和公益性推广等,往年完成而今年转化的成果也需申报。
二、申报时间范围
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完成的成果。
三、申报要求
(一)请各单位通知教师认真填写《2017年科研成果及奖励申报表》,由单位统一核实并汇总上报(不受理个人报送),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于2017年12月22日前报送科技处、社科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以英文发表的论文及计算机网络无法检索的中文期刊均需报送期刊封面、目录和论文第一页的复印件各一份;计算机网络可检索到的中文期刊无需提供复印件,只需在“申报表”备注栏上注明“网络可查”。
(三)获准立项、批准结项、通过鉴定、获得奖励、展出作品等需报送有关材料复印件一份。如属科技处、社科处组织完成的或已在科技处、社科处登记备案的则无需提供。
(四)获得专利、出版著作、编著、教材等,需报送原件一份。
(五)《科研成果及奖励申报表》《科研工作量化考核试行办法》《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14版)》《肇庆学院重要学术期刊目录(2013年版)》《肇庆学院科研工作奖励条例 》等相关材料可在科技处、社科处网页查阅和下载。
(六)成果及奖励申报结果将作为各类考核依据,请各单位及教师认真对待。
四、材料报送地址及联系人
请以单位名义将申报材料报送至行政楼518室
联系人:郑小军、陈洪全;联系电话:2716193
邮箱:472128214@qq.com;申报工作QQ群:517904679
请各单位负责填报的老师加入申报QQ群,方便沟通联系。
科技处、社科处、校地合作处
2017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