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肇庆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第二批)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国家、省、市知识产权战略,支持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动创新驱动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粤府函〔2015〕266号)精神,现组织申报2016年度肇庆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第二批)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及标准

  1.PCT及国内发明专利申请资助。资助以肇庆市地址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外国专利局和区域性专利组织申请的PCT和国内发明专利。申请资助的国内发明专利应当是在2016年度进入实质审查或获得授权,PCT国际专利须按照《专利合作条约》提出申请并被受理。资助标准均为每件5000元。同一件专利只能申请一次资助,已资助过的不再资助,使用电子方式申请的优先资助。 

  2、对维持7年以上且目前仍有效的国内授权发明专利给予资助,每件给予5000元的资助。

  3、专利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支持在我市注册的专利服务机构、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开展对企业的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帮助企业建立、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指导、协助企业对现有创新成果进行梳理,提炼和挖掘具有新颖性、创造性与实用性的创新成果申请专利,加强对专利信息的利用。

  申报要求:项目实施地在肇庆,项目实施期2年,鼓励多单位整合优势科技资源共同申报。申报单位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确定年度工作目标,年度内应组织不少于3次企业服务对接活动,年服务企业在20家以上,培训人员不少于200人,企业专利质量明显提升。

  资助标准:5万元/项。

  二、申报说明

  1.采取线下申报,对申请1、2项内容的,申报单位或个人须填写“2016年度肇庆市专利资助申请表”一式1份,并提交相关佐证资料。对申请第3项的需提交项目申报书一式五份。

  2.请申报人将申报资料(含电子版)后统一提交至科研处520,电子版报邮箱kyc@zqu.edu.cn。申报资料(含电子版)提交我处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2日下午5时,过期不予受理。

  3.为提高资助办理效率,申报资料一经提交不再退还修改。资料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资助。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成权,联系电话:2716236,

    联系地址:行政楼520

  

                                                      科技处

2016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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