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教职工:
教育部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已经开始。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教办厅函[2016]35号)和教育厅《关于做好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粤教科规办函[2016]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教职工认真学习领会“通知”及《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精神,按照“通知”精神和“奖励办法”要求积极申报。具体事项可上网 http://onsgep.moe.edu.cn/或http://kyc.gdhed.edu.cn查找或下载。
本次评奖实行限额申报,肇庆学院可申报2项。请申报人认真填写《申报评审书》,评审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申报评审书》一式六份(1份原件、5份复印件),参评成果原件1份,请于6月17日11:30前报送社科处成果科,逾期不予受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信箱:kyc@zqu.edu.cn
联系人:苏成权 联系电话:2716236
社科处成果科
2016-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