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我校2015年科研成果及奖励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成果类别包括:论文类,著作(含教材)类,鉴定(含结项)类,立项类,其它类(获奖再奖励,作品,专利等);期刊级别包括:核心T、核心A、核心B、核心C和普通专业期刊及其它;
往年完成而今年转化的成果也需申报,转化成果包括:自己开发、合作开发、转让和公益性推广等。
二、申报成果限定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完成的成果。
三、科研成果及奖励申报结果的应用:一年一度申报并核实的结果将作为各类考核及奖励的依据。
四、报送材料要求:各有关教职工填写《2015年科研成果及奖励申报表》,表格各栏不要缺漏,填好后由各二级学院、处(室)核实并汇总整理,打印一份并加盖单位印章,于2016年1月5日前报送科技处、社科处。同时,把电子文档发送至kjc@zqu.edu.cn。科技处、社科处不受理个人报送的材料。注意事项:
1.以英文发表的论文和计算机网络未能查到的中文期刊论文需报送期刊封面、目录和论文第一页的复印件一份;如果计算机网络可查到的中文期刊论文只需填写“申报表”,并在备注栏上注明“网络可查”,不需复印件;
2.本校学术会议交流的论文,各单位装订成册报送一份。
3.获准立项,批准结项,通过鉴定,获得奖励,作品展出等需报送有关材料复印件一份。如果属科技处社科处组织完成的或已在科技处社科处登记备案的则不需复印件;
4.获得专利、出版的著作、编著、教材等,报送原件一份。
5.“科研成果及奖励申报表”、“科研工作量化考核试行办法”和“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14版)”“肇庆学院重要学术期刊目录(2013年版)”,“肇庆学院科研工作奖励条例 ”可在科技处、社科处网页查阅和下载。
联系人:苏成权(行政楼519室);联系电话:2716236
科技处、社科处
二O一五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