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教职工:
科技处、社科处根据《肇庆学院科研工作奖励条例》(肇学院[2012]91号),《肇庆学院科研工作量化考核试行办法(2013)》,对全校有关人员申报的2014年科研奖金和科研工作量进行核实、校对。现把审核结果通过OA平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组织本单位相关教职工认真核对。如果有疑问,请把问题记在备注栏,并付上相关的证明材料。经过核对的教职工请在“汇总表”上签名。请各单位把核对结果在4月6日前送回科技处、社科处(办公大楼519室)。
科技处、社科处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各单位“申报表”和“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