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第十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2512号)文件精神,我校现启动相关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成果范围和奖项设置

(一)受理成果范围

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包括:1.党的创新理论研究阐释;2.马克思主义理论;3.中共党史党建学;4.纪检监察学;5.公安学;6.哲学;7.理论经济学;8.应用经济学;9.法学;10.政治学;11.社会学;12.民族学;13.教育学;14.心理学;15.体育学;16.中国语言文学;17.外国语言文学;18.新闻传播学;19.考古学;20.中国史;21.世界史;22.艺术学;23.管理科学与工程;24.工商管理学;25.农林经济管理;26.公共管理学;27.信息资源管理;28.国家安全学;29.设计学;30.区域国别学。

本届评奖单设“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由原“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受理成果范围与上述“13.教育学”整合设置,对教育学成果单独组织实施。本届评奖受理成果范围和“教育科学研究”专区不得同时申报,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

(二)奖项设置

本届评奖设置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不分等级,其他奖项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本届奖励数量为1500项,其中 “教育科学研究”专区190项。按照确保质量的要求,允许各学科、各类、各等级奖项有空缺。

二、申报资格和要求

本届参评成果范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

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

2.论文;

3.咨询服务报告;

4.普及读物。

“教育科学研究”专区参评成果时间范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时限为四年。

具体申报资格和要求详见《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及相关答疑(附件1-4)。

三、申报限额

本次申报为限项申报,具体名额以广东省教育厅正式通知为准。

四、申报办法与程序

(一)本届评奖采取网上申报。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网络平台。

全规办官方网站(https://onsgep.moe.edu.cn)的评奖申报系统为“教育科学研究”专区评奖申报的网络平台。

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咨询联系电话:010-62510667,手机:15313766307/15313766308,电子邮箱xmsb@sinoss.net。

“教育科学研究专区联系电话:010-62003307/62008930

(二)申报者可访问以上网站(无需登录)申报系统下载《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附件5)和《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评审表》(附件6),按要求填写、打印后提交。

《申报评审表》启用2025年新版本,旧版本无效。

(三)申报评审表填报说明

1.“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申报评审表.doc”须使用Windows版的微软Word在“页面视图”(或“打印布局”)下进行编辑,不支持WPS和苹果Mac版Word

2.如果打开解压后的Word文件时,遇到Word提示“安全提示:已阻止宏运行,因为文件来源不受信任”,请先关闭Word软件,再到资源管理器中在这个.doc文件名上单击鼠标右键,打开“属性”对话框,在对话框靠下的位置,勾选上“解除锁定”,并按“确定”即可。

3.如果申报表中的内容涉及到图表,请先另建文档,在其中将图表做好后,以截图方式将图表内容截取成图片,再粘贴到申报表中对应正文区域,以免破坏申报表中隐含的脚本程序,导致最终无法通过“检查填报内容并保护文档”这一关键步骤。

五、纸质申报材料

(一)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证明材料。

(二)各类材料的装订报送要求

1.《申报评审表》均为9份(至少1份原件),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2.申报成果

著作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3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

论文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一式9份(可用复印件)。论文类成果材料包含所在期刊封面、目录页、版权页和论文全文,咨询报告类成果包含咨询服务报告和采纳证明。

3.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及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三)评奖结束后,无论申报成果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我校申报时间安排

1.校内申报时间:10月21日-11月7日

请将《申报评审表》(DOC格式)、成果(PDF格式)、证明材料(PDF格式)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kyccgk518@163.com,邮件主题: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

2.校内公示:预计11月11日-15日。

3.校内评审:如果校内申报数量超出限额,社科处预计将在11月10日前后组织评审

4.纸质材料报送:预计11月20日—24日。

获得推荐申报资格的申请人将最终确定的纸质申报材料按装订报送要求报送至行政楼518室,电子版发送至kyccgk518@163.com

待广东省教育厅正式发布通知后,申报日程可能会有所调整,具体细分时间节点,届时另行通知。


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2716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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