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2025年度肇庆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征集工作的通知

为鼓励全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积极探索、敢于创新,勇担新时代的文化使命,以优秀研究成果推动肇庆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繁荣发展,根据《肇庆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办法》(肇宣发〔20262号),现开展2024-2025年度肇庆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要求

(一)征集类型

征集成果分为著作、论文、调研报告三类。

1.学术著作须在国家正规出版单位公开出版,具有一定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力;

2.论文原则上要求发表在中央和省级报刊的社科、理论等版面或专栏,刊发在其他版面的,根据文章内容认定;或国内哲学社会科学领域核心期刊首次公开发表、收录,具有较高学术价值及影响力;

3.调研报告要求在县级及以上重点智库专报、内参刊载,对策建议被县处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相关单位采纳应用。

下列成果不纳入征集范围:

1.论文汇编、教材教辅和文学艺术类作品;

2.已获得过本市财政资金扶持、奖励的成果(市级以上除外);

3.党政机关副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的个人成果或担任第一作者的集体成果。

申报市社科优秀成果奖励的个人或集体,须将申报材料上报所在单位进行资格和诚信审查,经所在单位公示后向指定的受理单位汇总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二)申报成果时限

凡在202411日至20251231日期间首次正式出版、刊发或被采用的、符合条件的社科成果均可申报。著作以第一版次时间为准。论文以首次发表的时间为准,调研报告以被采纳应用时间为准。

(三)成果署名要求

成果第一署名单位(或唯一署名单位)须为在肇庆市从事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个人或集体(含高校、党校、智库、科研单位、党政机关、社科类社会组织、社科普及基地等)。申报成果须由第一署名单位申报。在同一次征集中,同一位署名申报个人只能以一项成果申报其中一个类型。

二、工作程序

(一)申报:申报奖励的个人或集体填写提交《2024-2025年度肇庆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申报表》

(二)审核:肇庆市社科联邀请有关专家组成审核小组,秉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据成果学术价值、刊用平台、影响因子等综合评价,提出奖励名单和奖励额度建议。

(三)公示:奖励建议名单通过肇庆社科联盟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

三、装订要求

(一)著作材料

著作需提交正式出版发行的书籍6本。胶装顺序为:《申报表》、支撑证明材料(包括目录、不少于5000字的主要内容介绍、获奖证书复印件、权威书评、被转载、引用情况等)。

(二)论文材料

论文需提交可编辑的电子版。胶装顺序为:《申报表》、成果复印件(需包括报刊封面、目录、论文全文、版权页以及其他证明材料)、支撑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复印件、外文论文检索证明、引用情况等)、查重报告。

(三)调研报告材料

胶装顺序为:《申报表》、报告复印件、支撑证明材料(凡在申报材料中注明获得采纳应用的,须提交相关部门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在该复印件上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查重报告。

以上材料一式六份(1份原件、5份复印件)报送,统一使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胶装成册。因体积过大等原因致使成果无法胶装的,请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和申报人。征集结束后无论是否获奖励,申报材料、著作原件不予退回。

四、报送要求

(一)《汇总表》须与《申报表》信息及申报数量一致。

《申报表》《汇总表》可编辑电子版请于202692112:00前以学院为单位发送到邮箱kyccgk518@163.com。(命名为“xx学院2024-2025年度肇庆市社科优秀成果申报材料

(二)申报纸质材料请于202692312:00前报送到行政楼518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夏老师、杨老师,联系电话:2716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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