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我校发明专利实施开放许可的通知

各学院及相关发明人:

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全面推进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广东省深化职务科技成果管理改革实施方案(2024-2027年)》、《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建设广东省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案例库和“先用后转”成果库的通知》及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政策要求,进一步推动我校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提升学校专利转化效率,提高服务社会的能力水平,落实“开源节流”的重要举措,现根据相关规定,对我校的发明专利实施开放许可管理,具体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全面推进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专利开放许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以下简称《专利法》)第四次修改新设的一种专利特别许可,是专利转化运用的制度创新,有利于实现简便快捷的“一对多”专利许可,提升对接效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打通科技成果向新质生产力转化的“最后一公里”。

二、适用范围

我校作为唯一专利权人,且自授权日起未签署转让、许可或作价入股等转化协议的发明专利(涉密或特殊原因除外)。

三、工作安排

1.专利筛查:科学技术部已对全校发明专利进行梳理,筛选符合开放许可条件的专利清单,详见《肇庆学院未转化发明专利清单》(附件1)。

2.发明人确认各二级学院按专利清单通知至发明人,并于2025年12月1日前将《暂入开放许可申请说》(附件2)和汇总表(附件3)和报送至行政楼518室,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kyccgk518@163.com。

为尽快盘活我校存量专利,提升技术价值利用率,清单上的专利原均需进行开放许可,如有正当理由(如技术密、后续发等)需暂不开放许可的由发明人提交《入开放许可申请说》,二级学院盖章后由科学技术部审核通过

3.首次专利开放许可时长及费用:首次开放许可时长为半年,即2025年12月15日至2026年6月14日,首次开放许可费用为0元(免费许可)。首次开放许可时间到期后,我校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后续开放许可时长及费用。

4.线上办理:科学技术部根据《专利开放许可声明线上办理流程》(附件4),统一填写《专利开放许可声明》(附件5)后在专利业务办理系统进行线上办理。

5.后续工作:专利开放许可之后,如进行转让、独占许可等,发明人可申请撤回公告的专利开放许可声明。开放许可声明的撤回,自公告之日起生效。开放许可声明被公告撤回的,不影响在先给予开放许可的效力。具体作流程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专利开放许可业务问题解答》(详见附6)执行。

四、权利义务

专利权人自愿提交专利开放许可声明,对专利许可使用费“明码标价”,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业务办理系统向全社会“广而告之”,任何单位或个人书面通知专利权人并按照标价付费即可获得实施许可,对所有被许可方“一视同仁”。

发明人权益:专利开放许可后,发明人仍享有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权(按学校现行政策执行)。


联系人:蒋老师;电话:2716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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