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肇庆市中试验证平台备案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现开展我校2025年肇庆市中试验证平台备案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条件
(一)概念验证中心须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1.依托单位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注册地和主要业务场所在肇庆市域。“中试验证”飞地由肇庆市域内的合作单位负责申报备案。
2.概念验证中心应制定完善的建设方案,具有明确的目标及服务方向,完善的服务、运行和质量管理制度。
3.拥有相应的实验、测试仪器设备、软件和设施,具备相对固定的概念验证专用场地,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4.拥有专业化服务团队,人数不少于5人(含兼职),且熟悉科技成果产品开发、实验验证分析、商业顾问咨询、投融资孵化等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提供概念验证项目场景对接、指导咨询、跟踪培训、交流推广和其他延伸配套服务。
5.已完成及正在开展概念验证服务的项目不少于2个。
6.依托单位近三年未发生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重大安全事故、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等限制情形。
(二)中试平台须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1.依托单位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注册地和主要业务场所在肇庆市域。“中试验证”飞地由肇庆市域内的合作单位负责申报备案。
2.中试平台应制定完善的建设方案,保持行业中立性,有明确的对外提供公共服务的计划及服务方向。
3.拥有承担中试服务的场地或已合作共享其他单位的中试服务场地,中试服务场地面积应不少于1000平方米。拥有承担相关领域中试试验设备或已合作共享其他单位的中间试验设备,设备原值应不少于300万元。
4.拥有专业化服务团队,人数不少于8人(含兼职),其中中试平台负责人应在相关领域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同时应具备组织制定和执行中试研究方案、工艺规程的能力;其他技术人员应熟悉相关领域中试研究工作和具备相应工作能力。
5.已完成及正在开展中试服务的项目不少于2个。
6.依托单位近三年未发生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重大安全事故、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等限制情形。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备案的中试验证平台统一按“肇庆市+依托单位简称+产业细分领域+概念验证中心”“肇庆市+依托单位简称+产业细分领域+中试平台”的命名方式进行申报。
(二)依托单位备案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三)已认定的国家、省级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平台,不必申报备案。
三、时间节点
各有关单位按肇庆市中试验证平台备案要求,于2025年10月23日上午11点前把备案申报资料(附件2)(一式一份)报送到行政楼516室,并发送电子版材料至电子邮箱:kjbzhk@126.com。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洪全、吴金容,联系电话:2752819。
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肇庆市中试验证平台备案申报工作的通知
2.备案资料目录
科学技术部
2025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