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加快建设市级社科新型智库,根据中央、省市委关于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建设中国新型智库的指导意见和有关文件精神,按照《肇庆市社会科学智库专家评选和管 理办法》(肇社科联通〔2023〕3号)规定,市社科联决定在全市开展肇庆市第三批社科智库专家推荐和专家续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我市新型智库建设的工作部署,实行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哲学社会科学队伍,充分发挥我市社会科学界的“智囊团”和“思想库” 作用,为肇庆加快建设珠三角核心区西部增长极和粤港澳大湾区现代新都市贡献社科智慧和力量。
二、推荐对象
全市高等院校和市直单位中,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领域,从事社科理论研究、社科普及、教育教学、公共政策研究和决策咨询的专家学者。
二、 推荐条件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 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献身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具有探索、创新、求实、民主的科学精神和坚持真理、诚实勤奋、敬业奉献、团结合作的职业道德,群众声誉好。
(三)评选对象一般应是本市工作,在职的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行政副处以上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特别优秀的除外)。
(四)具有较强的学术计划、组织、科研、管理、协调 能力,关心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有能力、有条件参与和承担全市组织的决策咨询、课题研究、理论宣讲、社科普及、学术研讨等活动。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作为推荐对象。
(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研究成果达到国内或省市先进水平,近三年内在公开出版的省级以上理论刊物发表论文,或公开出版学术著作,或主持过省级以上的课题研究或市级重点课题;
(六)具有博士学位;
(七)研究成果获得省级三等奖、市级二等奖以上奖励或所提出的对策建议被市级以上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采纳应用。
三、有关要求
1.对于聘期届满并能积极履行职责任务的第一批市社科智库专家开展续聘工作,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市社科联研究等程序,确定是否予以续聘。
2 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社科智库专家采用聘任制,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为一届,每届任期两年,由市社科联颁发聘书。
四、入库专家权利义务与待遇
(一)市社科智库专家要关心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切实在我市社会科学研究和宣传普及中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自觉承担起我市社会科学研究、社会科学普及的社会责任,认真完成市社科联交办的研究任务,按时撰写高质量决策咨询报告,同时积极参加市社科联开展的研讨会、座谈会、听证会以及社科普及的政策解读等活动。
(二)市社科智库专家、各推荐单位应保持与市社科联的紧密联系,及时报送科研成果或重要科研信息。
(三)市社科智库专家可优先取得市社科联提供的有关资料和信息,优先参加市社科联组织开展的各种学术交流、考察和培训活动,优先承担市社科项目并给予相应扶持。
请各申报单位填写《肇庆市社科智库专家推荐汇总表》 《肇庆市社科智库专家续聘申请汇总表》(见附件1、3, 一 式一份),连同《肇庆市第三批社科智库专家推荐表》(见附件2)和《肇庆市社科智库专家续聘申请表》(见附件4), 以上一式三份,纸质版于4月15日前报送至行政楼519科学技术部,电子版发送至:zqxykjcjh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