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市县科技创新支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入库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及个人: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4年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市县科技创新支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粤科函资字〔2023981号)文件精神,我市将启动2024年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市县科技创新支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以下简称省大专项)入库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为市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省大专项采取网上申报入库的方式,各申报单位须通过肇庆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提交项目申报书、可行性报告及相关附件等申请资料。

(三)各申报单位要按照申报指南的要求范围进行申报入库(详见附件1,不在申报指南范围内的项目不予支持。

(四)同一申报单位的同一项目不得多头申报不同的专题,同一申报单位对同一专题限申报一个项目。

(五)项目负责人有科技计划项目2项以上(含2项)未完成结题或有项目逾期一年未结题(平台类、普惠性政策类、后补助类、创新指导类项目除外),不得申报。

(六)申报单位应严肃认真、科学合理地制定项目投资预算,增强可行性,避免随意性。申报单位在项目申报资金未获得足额资助时,缺口的部分资金投入由申报单位自行补足。

(七)注册地不在我市的单位与本市单位联合申报时,项目承担单位必须是本市单位且项目实施地应在本市。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事业单位整合资源,共同申报和实施相关项目。联合申报的项目,在资金分配时,承担单位原则上分配财政资金最大份额。

(八)为加强科技资金管理,做好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各项目申报单位必须同时填报《市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见附件2,作为附件上传到申报系统。

(九)申报人和申报单位信用记录良好,无违背科研伦理道德,凡申报的项目需出具承诺书(见附件3,项目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作为附件上传到申报系统。

(十)为加强科技资金管理,承担单位必须建立研发费专账,确保项目正常实施。

二、项目申报指引

(一)注册。已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d.gov.cn/egrantweb/)或肇庆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xm.gdstc.gd.gov.cn/login/zq)注册的用户请直接用申报人账号登录。首次申报的单位请在“肇庆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注册单位信息,待单位注册通过系统审批后,单位申报人再进行个人注册并申请加入所在单位,申报单位审核通过后即完成注册。

(二)网上申报流程。

所有入库项目必须在肇庆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进行填报,无须提交纸质版。

1.申报人登录系统→“申报管理”→“项目申报”→”填写申报书“→“新增项目申请”→选择“肇庆市科技计划类别”业务类别→录入申报材料(包含附件2、附件3→提交。

2.申报单位科研管理人员登录系统→“申报管理”→“项目申报”→“待审核申报书”→审核。

注:申报单位完成上述两个步骤后,方为完成项目申报。

3.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对辖区内提交的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对审查合格的项目进行推荐,并在汇总表中标注形式审查是否合格。

(三)提交材料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和市有关单位须对本辖区内的入库项目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并填写项目入库汇总表(含电子版,见附件4),加盖公章后于20231031日前一式两份报送市科技局(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科),逾期不予受理。

三、时间节点

(一)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1017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310261700(市直申报单位的项目由市科技局业务科室负责审核),项目审核推荐提交后不再退回。

(三)市科技局业务主管科室网上形式审查截止时间为20231028日。

四、联系方式

(一)联系地址:肇庆市端州六路芙蓉西二街10号市科技中心大楼十楼。

(二)邮政编码:526020

(三)业务科室联系电话:

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科:童艳荔 2899816

高新技术科:卢柳坚 2899813

社会发展与农业农村科技科:陈子尧 2899815

合作交流与专家服务科:陈卓 2899960

产学研结合与平台建设科:柳红梅 2899811

市科技情报研究所(技术支持):陈建宁 2899820

平台省技术咨询:020-83163365QQ800099528

科技处联系人:谢老师,电话:0758-2716440

                            肇庆学院科技处

2023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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