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肇庆学院2023年度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为扎实推进学校科研工作的开展,鼓励科研创新,提升教职工的科研创新能力,引导和鼓励科学研究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现启动2023年度校级科研基金项目工作,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2023年度校级科研基金项目以学校发展规划为指导,加快推进“冲补强”提升计划,围绕“积极引导、突出重点、培育特色、注重实效”的原则,加快落实“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科研成果推动我市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朝着更高水平更高质量迈进,从学科建设发展需要出发,以培养学术团队,稳定学术研究、实现科研创新、促进科研成果转化落地为方向进行申报,努力促进我校科研成果由低层次向高层次、由数量向质量转化,推动我校各项改革的深入开展。所选项目力求具有现实性、创新性和前瞻性,鼓励组成跨学科、跨专业的课题组进行申报,积极推进科研平台或基地建设。研究课题要更多从社会实际出发,研究和解决广东省及肇庆市经济社会发展中所面临的重大问题和难点问题,积极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二、项目类别、资助额度及申报条件

本年度校级科研基金项目分为重点课题、青年项目、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项目(含西江历史文化专项、地方红色文化专项、廉政文化建设专项、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专项)、思想政治教育类项目、统战理论研究课题、共青团研究课题等。

1、重点课题

申请者须为学校在职在岗教职工,为突出重点课题的方向性,重点课题设置选题范围。

申请者须围绕以下选题范围开展研究:

1)广府文化探源与传播

2)西江流域中外文化交流与互鉴

3)西江流域文化数据库建设

4)岭南艺术传承与创新研究

5)中东欧政治经济文化与国家对外政策

6)澜湄区域政治经济文化与国家对外政策

7)马来西亚政治经济文化与国家对外政策

8)“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相关研究

9)乡村振兴的粤西模式

10)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的思路与对策

11)广东省县域基础教育发展的思路与对策

12)粤港澳大湾区双碳产业发展研究

2、青年项目

申请者年龄必须在40岁以下(含40岁),即198371日后出生。

3、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类项目

主要资助服务肇庆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项目。所报项目有产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潜力,能充分调动高校研究力量,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的同时,把握城乡融合发展的正确方向,有力促进肇庆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即由学校各部门及教职工有望承接的各企、事业单位的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项目及其他合作研究项目。

4、思想政治教育类项目

申报负责人主要是党建工作者、思政工作者、辅导员和其他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所报项目是关于总结和凝练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形成的经验和取得的成果,深入研究新形势下我校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探讨适应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新思路、新方法和新措施。

5、统战理论研究课题

学校各单位从事理论研究的教师、党务工作者、统一战线成员等均可申报。本课题如获立项,课题负责人须于立项第一年830日前,向党委统战部提交统战理论研究论文至少1篇,论文发送到学校党委统战部邮箱:tzb@zqu.edu.cn,并电话确认收到。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推荐优秀论文参加评选全省和全市统战理论研究优秀成果。

6、共青团研究课题

本课题申报对象为从事共青团工作的相关人员和青年思政课教师。

三、评审程序

1、项目申报:

电子版材料:请申报者填写申请书A表及B表(附件2-5),并以以下格式命名,如“申报人姓名-申请书A表”,由各二级单位科研秘书汇总后发送至kyc515@126.com ,同时填写汇总表(附件6),邮件主题请注明“二级单位+2023年度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申报”。(*注:其中A表的“六、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意见”需要二级单位盖章。)

纸质版材料:ABA4双面打印,分开装订,一式两份,由科研秘书统一提交至行政楼519室,同时汇总表请盖章后一起提交,暂不接受个人提交。

截止时间:2023526日(星期五),逾期不予受理。

2、项目初审:科研处对推荐到学校的各类项目,进行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的形式审查。

3、专家评审:学校根据申报项目情况按学科组织专家进行匿名评审。

4、学术委员会审批: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初步确定立项名单,报学校学术委员会审批。

5、结果公示:经审批通过的项目名单在校内予以公示。

 

四、申报要求

1、每人限申请项目1项,参与项目2项;

2、已获学校立项资助过两次(含两次)以上的申请人不得申报;

3、凡在研的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及校级科研基金项目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2023年校级课题(重点课题除外);

4、已获资助的各类纵向课题和校级课题不得重复申报本次校级基金项目;

5、项目负责人承担各级各类纵向科研项目逾期未结题或科研项目被撤题、中止者不予申报*注:一旦发现有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申报者,将取消申报资格。);

6、请申报人参照“2023年校级项目学科分类指南(附件1)”填写相应的学科分类。

 

五、材料报送及注意事项

12023年度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的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研究开始时间统一填写为202371日;

2、项目研究提交的最终成果形式一般为公开发表的专著、学术论文、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不能仅以研究报告作为最终成果。其中最终成果形式为学术论文的,须公开发表2篇以上论文;此外,重点课题结项最终成果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

1)在CSSCI或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篇。

2)在CSSCI或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研究成果获得副省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1项。

3)研究成果获得副省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2项。

3、重点课题在研期间获得国家级科研项目或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项目资助,其他课题在研期间获得省部级或以上课题资助,可申请免材料结题(注:须与校级申报课题研究相关)。

4、各项目负责人需认真阅读申报条件,严格按照申报要求填写申请书,科技处、社科处将对提交的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书作不通过处理,不参与下阶段的评审。

5、联系人:郑老师(人文社科),谢老师(自然科学):0758-2716440

 

科技处、社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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