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乡村振兴和社会发展与民生领域科技创新的工作部署,鼓励我市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科技人员开展科技创新工作,肇庆市启动2021年度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及社会发展与民生领域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为肇庆市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专项资金项目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各申报单位须通过肇庆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提交项目申报书、可行性报告及相关附件等申请资料。
(三)各申报单位要按照申报指南的要求范围进行申报(详见附件),不在申报指南范围内的项目不予支持。
(四)同一申报单位的同一项目不得多头申报不同的专题,已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五)项目负责人有市级科技计划项目2项以上(含2项)未完成结题、有项目逾期一年未结题或验收不合格的(平台类、普惠性政策类、后补助类、创新指导类项目除外),不得申报。
(六)注册地不在我市的单位与本市单位联合申报时,第一项目担任单位必须是本市单位且项目实施地应在本市。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事业单位整合资源,共同申报和实施相关项目。
(七)申报单位应严肃认真、科学合理地制定项目投资预算,增强可行性,避免随意性。申报单位在项目申报资金未获得足额资助时,缺口的部分资金投入由申报单位自行补足。
(八)申报人和申报单位信用记录良好,无违背科研伦理道德。
(九)为加强科技资金管理,承担单位必须建立研发费专账或辅助账,确保项目正常实施。
(十)凡申报的项目需出具承诺书(见附件4),项目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做为附件上传到系统,装订进纸质材料。【第一批集中办理的时间2021年6月24日;第二批集中办理的时间2021年6月29日;请申请人提前签好字交科技处】
二、项目申报指引
(一)注册。已在肇庆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sti.gd.cn/zq)注册的用户请直接用已有的申报人账号登录,初始密码为zq123456。首次进行项目申报的负责人先进行个人注册(个人注册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6),然后再进行加入单位操作,由学校审核后通过。审核时间为6月16日-6月17日。
(二)网上申报流程。
1.申报人登录系统→“业务管理”→“项目申报”→“新增项目申请”→选择“肇庆市科技计划类别”业务类别→录入申报材料→提交;
(三)纸质材料提交。
1.纸质材料设定提交至学校的方式。要求以单位为整体,由科研秘书汇集后统一报送到学校科技处,要求附上二级单位盖章的汇总表。
2.装订要求:
线上申报纸质申报材料按每个项目一式一份提交,打印的申报书必须是在系统下载生成的最新版本号的PDF。纸质材料必须胶装上报,按封面、目录、申报书、相关附件的顺序汇总装订。由科技处统一盖章签字。
3.为加强科技资金管理,做好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各项目申报单位必须同时填报《市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见附件3),作为附件上传到申报系统,并装订到纸质材料。
三、时间节点
(一)网上申报起止时间为2021年6月15日至7月1日下午5时。
(二)市科技局业务主管科室将于2021年7月14日至7月16日下午5时前完成网上形式审查工作,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申报单位于该日期后即可打印具水印号的申报材料。
(三)各项目申报人须在7月20日(周二)下午5:00前汇总至单位科研秘书的申报材料(含附件)一式一份、汇总表(一份),由科研秘书统一送达学校科技处(行政楼519)。
四、联系方式
(一)联系地址:学校行政楼519;电话:0758-2716440 赵历
(二)邮政编码:526020
(三)科技局业务联系电话:
业务科室:社会发展与农业农村科技科:陈子尧 2899815
市科技情报研究所(技术支持):陈建宁 2899820
省技术支持客服:020-83163365 QQ:800099528
业务受理窗口(纸质材料受理):陈建宁 2899820
附件:1.肇庆市2021年度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专项申报指南.docx
附件:2.肇庆市2021年度社会发展与民生领域科技创新专项.docx
附件:4承诺书.docx (申报单位负责人栏由项目负责人签字)
附件:6市县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操作手册(申报人、单位、单位管理员.docx
肇庆学院科技处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