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政策研究课题的通知

各单位及有关个人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办好特殊教育和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基础教育深化改革高质量发展有关工作要求,推动我省特殊教育公平融合高质量发展,广东省教育厅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政策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一)课题内容与经费安排

1.研制广东省发展特殊教育第三期提升计划。结合广东省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现状,研究起草第三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确定我省十四五期间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具体举措和工作要求。拟委托1个研究单位开展政策研究,委托费用为10万元。

2.特殊儿童的评估、鉴定与安置研究。研究特殊儿童鉴定与安置的范围、方法、内容及流程;特殊儿童鉴定与安置成效评价,编制我省特殊儿童评估、鉴定与安置指南。拟委托1个研究单位开展项目调研分析和指南制订工作,委托费用为10万元。

3.研究编制学前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发展指南。根据特殊教育向两头延伸的政策要求,调查我省学前阶段特殊教育发展的现状;确定未来发展的需求及中长期发展目标,提出发展学前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的推进策略、保障机制及成效评价,编制发展指南。拟委托1个研究单位开展项目研究编制工作,委托费用为10万元。

4.研究编制高中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发展指南。根据特殊教育向两头延伸的政策要求,调查我省高中阶段特殊教育发展的现状;确定未来发展的需求及中长期发展目标,提出发展高中阶段特殊教育的推进策略、保障机制及成效评价,编制发展指南。拟委托1个研究单位开展项目研究编制工作,委托费用为10万元。

5.特殊教育示范性项目建设指南。十四五期间,为探索特殊教育发展的有效策略和路径,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做法,辐射带动全省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破解我省特殊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整体提升全省特殊教育水平,需开展特殊教育示范项目建设,拟委托2个单位制订优质特殊教育资源中心、随班就读示范区(随班就读示范学校)项目建设指南,每个单位委托费用为5万元。

以上项目经费拨付至课题主持人所在单位,参照有关资金管理办法列支相关费用。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1.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政策研究课题由各有关高校自主申报,项目研究周期为两年。课题组成员5-8人。

2.同一主持人的同一课题如已得到各级教育部门(含学校、区县、市)立项资助,不可重复申报本课题。课题主持人和成员参加申报的课题不得超过2项。

3.课题申请人应当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以及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的研究工作。

二、我校申报时间与方式

(一)申报截止时间

202164上午10:00

(二)申报方式

由各二级单位科研秘书汇总,于截止时间前报送至行政楼518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yc515@126.com;邮件主题命名为“二级单位名称+2021年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政策研究课题申报”。暂不接受个人申报。

(三)申报材料

1.电子版材料:《2021年广东省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政策研究课题申报书》(word文档);申请人已立项课题的有关证明材料。提交时请把申报书和证明材料统一放进一个文件夹,并以申报人名字命名。

2.纸质版材料:《2021年广东省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政策研究课题申报书》一式三份,提交至行政楼518室,过期不予受理。

三、其它事项

教育厅联系人:王莹,电话:020-37628162

我校联系人:吴老师,电话:0758-2716193

 社科处

2021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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