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党史学习教育研究专项)的通知

各单位及个人:

根据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安排 ,为进一步强化全省教育系统党史学习教育研究阐释工作,加强对党的历史的系统把握,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师生知党史、听党话、跟党走2021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党史学习教育研究专项)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围 绕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围绕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研究阐释 ,推动党史学习教育不断深化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 、师生继承传统 、立足当前、开创未来。

 

 

二、申报条件

( 一 ) 申报数量我校限报 8

( 二 ) 申报人条件

本次课题申报对象为全省大中小学校党建、思想政治、德育工作者。申报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1. 申报人须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在党建思想政治、德育领域有定的研究基础和实际经验。申报人可独立申报,也可 牵头组成课题组申报。申报人须实际牵头开展课题研究,课题组成员须实际参加课题研究

2. 每个申报人限报个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 两个课题的申请。同课题已获国家级、省部级和其他相关厅局项目计划立项的,不得重复参与本课题申报。承担省教育厅项目超过两项未结题者,不得申报新项目

3. 经过查实违反学术道德、科研诚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存在严重师德师风问题的人员,不得申报本课题

4. 申报人要聚史学育主题主线和基本要求 在选题指引围(附件1)内目开研究研究半年(截202111申报人能在1130前按要求完成课题研究任务,提交结项材料,逾期予以自动取消。

三、课题立项及管理

(一)评审及立项管理。课题评审工作由省委教育工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省教育规划办根据评审结果择优立项。省教育规划办统筹管理立项课题,省委教育工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申报单位及课题负责人开展研究。申报单位及申报人在课题申报前、研究过程中加强与省委教育工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沟通交流,确保专题研究高质量开展。

(二)成果验收。申报单位须于课题截止前提交验收申请,研究成果可为高质量研究报告或公开发表高水平论文等。省委教育工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课题研究成果的验收,并报省教育规划办。省教育规划办对验收合格的课题统一印发结题证书。相关研究成果将汇编成册。

四、经费保障

若获立项,学校拟安排支持经费为2万元/项。

五、申报流程及要求

(一)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5月25日上午10点前将《申报书》(附件3)与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汇总发送至邮箱kyc515@126.com,邮件主题注明“单位名称+2021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党史学习教育研究专项)申报”;纸质版《申报书》一式两份(A4双面打印)报送至行政楼518室,逾期不受理。

(二)教育厅联系人:徐家伟、张勇;联系电话:020-37629677。我校联系人:吴老师 0758-2716193

 

社科处

2021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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