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实施2020年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的通知》(粤科函资字〔2020〕163号)和《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广东省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的通知》(粤财科教〔2020〕57号)文件要求,肇庆市启动2020年省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下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为肇庆市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本次专项资金项目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孵化租金补助专题线下申报,详见申报指南要求),各申报单位必须通过肇庆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提交项目申报书、可行性报告及相关附件等申请资料。
(三)各申报单位要按照申报指南的要求范围进行申报(详见附件),不在申报指南范围内的项目不予支持。
(四)同一申报单位的同一项目不得多头申报不同的专题;已在肇庆市市直部门立项的在研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五)项目负责人有市级科技计划项目2项以上(含2项)未完成结题或有项目逾期一年未结题(平台类、普惠性政策类、后补助类、创新指导类项目除外),不得申报。
(六)申报单位应严肃认真、科学合理地制定项目投资预算,增强可行性,避免随意性。申报单位在项目申报资金未获得足额资助时,缺口的部分资金投入由申报单位自行补足。
(七)注册地不在我市的单位与本市单位联合申报时,第一项目担任单位必须是本市单位且项目实施地应在本市。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事业单位整合资源,共同申报和实施相关项目。
(八)申报人和申报单位信用记录良好,无违背科研伦理道德。
(九)鼓励申报单位在科研项目中设立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担任科研助理职位。
(十)凡申报的项目需出具承诺书,项目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做为附件上传到系统,装订进纸质材料。(科技处519领取)
二、项目申报指引
(一)注册。已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ov.cn)或肇庆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sti.gd.cn/zq)注册的用户请直接用申报人账号登录。首次申报的申报人进行个人注册。(具体操作流程请参阅:发布信息-附件:“市县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操作手册”)
(二)网上申报流程。
1.申报人登录系统→“业务管理”→“项目申报”→“新增项目申请”→选择“肇庆市科技计划类别”业务类别→录入申报材料→提交;
2.申报单位科研管理人员登录系统→“业务管理”→“项目申报”→“待审核申报书”→审核。
注:申报单位完成上述两个步骤后,方为完成项目申报。
3.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对辖区内提交的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对审查合格的项目进行推荐,并在汇总表中标注形式审查是否合格。
(三)纸质材料提交。
1.纸质材料报送流程。各申报单位其申报材料在网上经业务科室审核通过后(申报状态为“请交纸质材料至窗口受理”),即可打印纸质书面材料,经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进行审核盖章、汇总、集中报送到市科技局业务受理窗口。
2.装订要求:
线上申报纸质申报材料按每个项目一式一份提交,打印的申报书必须是在系统下载生成的最新版本号的PDF。
纸质材料必须胶装上报,按封面、目录、申报书、相关附件的顺序汇总装订。
3.为加强科技资金管理,做好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各项目申报单位必须同时填报《市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见附件2),作为附件上传到申报系统,不用装订到纸质材料。各单位要对项目资金加强管理,专款专用,确保项目正常实施。
三、时间节点
(一)网上申报起止时间为2020年7月13日至8月7日下午5时。
(二)各申报单位科研秘书须在8月25日17:00前汇总本单位的申报材料 每人一份(含附件),《市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每人二份(见附件2),并附项目汇总表(二级单位盖章)一份送达科技处。
四、联系方式
(一)联系地址:行政楼519室
(二)邮政编码:526020
(三)肇庆市科技局联系电话:
业务科室: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科:蔡辉 2899816
高新技术科:赵善通 2899813
社会发展与农业农村科技科:陈子尧 2899815
产学研结合与平台建设科:陈莎莎 2899811
合作交流与专家服务科:岑欣燕 2899960
市科技情报研究所(技术支持):陈建宁 2899820
省技术支持客服:020-83163365 QQ:800099528
业务受理窗口(纸质材料受理):陈建宁 2899820
肇庆学院科技处:
赵历
电话:0758-2716440
地址:肇庆学院行政楼519室
肇庆学院
2020年7月13日
附件1:20200706肇庆市实施2020年省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申报指南.doc
附件4:肇庆市孵化育成载体疫情期间租金减免补助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