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9年流动科研岗位及2019年2月到期流动科研岗检查的通知

一、申报2019年流动科研岗位

为进一步推进“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提升计划和“创新强校工程”建设,解决科研管理体制机制存在的问题,全面提高我校科研水平,推进协同创新中心和协同育人平台建设,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我校实际,现将我校2019年流动科研岗位的申报工作的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时间:20181129--20181214日。

2、申报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在职人员均可申请流动性科研岗位:(详见附件1

1)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时限为半年);

2)承担省级(含省级)以上重大科研项目或市厅级以上政府部门委托的重大项目,且资助经费不低于50万元的研究团队负责人(时限为半年);

3)承担省级(含省级)以上重大科研平台、协同创新中心、协同发展中心或学校重点培养的协同创新中心、协同发展中心和协同育人平台负责人及骨干研究人员(时限为一年)。

3、申报程序:

1)符合申请条件者,需填写《肇庆学院流动性科研岗位申请表》(附件2),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申请人所在学院、部、研究院推荐并签署意见;

3)纸质版一式三份交至科技处、社科处,同时提交电子版至kyc515@126.com

二、2018年流动科研岗位人员填写进展报告

1、填写人员:20192月及以前到期的流动科研岗位人员(见附件3)。

2、填写要求:

1)内容包括:

a.在研期间的研究进展、成果等总结报告;

b.是否完成申报预期成果或达到申报时承诺的目标

2)进展报告无固定格式,但须本人签名及所属学院盖章,一式两份交至科技处、社科处。

三、材料报送

1、以上材料需在20181214日前报送kyc515@126.com同时按要求将纸质版交至科技处、社科处(行政楼519室)

2、联系人:杨赛  2716440

 

 

科技处、社科处

2018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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