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8~2019年度国际科技合作领域项目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构建开放型区域创新体系,省科技厅决定启动20182019年度广东省国际科技合作领域项目申报工作。重点支持在海外设立技术研发机构,在省内建设国际合作基地;加强技术研发、技术转移及产业化项目合作;面向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发展中国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太平洋岛国和东盟成员国等国家的科研人员开展培训,支持青年科研人员双向互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题内容

  详情请见附件1

  二、申报要求

  (一) 项目内容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各单位须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供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项目一经立项,将根据申报书内容转化生成合同书,无正当合理的依据不予修改调整。

  (二)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原则上不得进行申报或通过资格审查:

  1.项目负责人有广东省级科技计划项目3项以上(含3项)未完成结题的或有项目逾期一年未结题的(适用于专题05060509);

  2.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的;

  3.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的;

  4.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省科技计划立项的;

  5.省内单位项目未经主管部门组织推荐的。

  (三) 申报单位应认真做好项目经费预算,原则上应按申报指南指定数额申报,并按具体要求提供自筹经费。本专项资金仅支持广东省内申报单位在境内开展的研发活动,项目合作外方所需经费等支持事项由外方有关机构自行解决。

  (四) 项目申报单位通过省网上办事大厅或省科技厅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ov.cn)提交有关资料,不同专题请根据附件2所列清单分别上传提交不同材料。

  三、项目组织说明

  (一) 符合条件的单位可自由申报,由专家进行竞争性评审,择优支持。

  (二) 申报项目以质量优先为基本原则,各专题所受理项目如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可整体不予立项。

  (三) 20182019年度广东省国际科技合作领域项目采用项目库管理方式,符合项目组织要求的申报项目纳入项目库,按年度财政科技预算分批出库支持,当年未能出库的项目,可在下一年预算安排予以支持。

四、申报时间及方式

我校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92117:00,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专题0506项目除外)请于201893017:00前报送至行政楼519室。

    特别说明:专题0506项目在申报阶段不需要报送纸质申报材料,签字齐全的纸质申报书及附件原件(一式1份)在项目确定立项时随纸质版合同书一并提交。

注:无广东省科技厅阳光政务平台账号的老师请将个人姓名+邮箱+手机号码发送至kyc515@126.com,邮件主题请标注“省科技厅账号申请”。

联系人:杨赛;联系电话:2716440

省科技厅相关科室联系电话:

1.交流合作处(专项业务咨询):许哲、万卉芊,020-831638618316386783163303

2.业务受理及技术咨询:020-8316333883163469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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