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粤科教办函〔2018〕47号)的要求,我校将组织开展2018年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的承担单位必须是2017年12月1日前批复的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工程实验室)。
(二)所在产业领域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17年第1号)(见附件2)明确的范围,能为解决产业发展瓶颈问题提供关键核心技术支撑,具有较好的辐射、带动作用,并具备以下条件:
1.中心总人数不少于50人,其中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30人;
2.中心研发设备原值数不少于3000万元、研发场地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
3.主持或承担过国家科研计划或行业标准的制定。
(三)项目承担单位需围绕本领域关键核心技术问题,至少与1家同行业或产业上下游相关的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建立了长久合作共建机制,并且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能为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的建设和运行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者需按照《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方案编制提纲》(见附件1)的要求,编制《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方案》及《2018年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申请表》各一式四份(见附件1),承诺书、获批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工程实验室)的佐证材料于8月23日前报送至行政楼519室,电子版发送至kyc515@126.com
(二)项目申报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出具承诺书,承诺其所报材料的真实性。如经审核发现申报不真实,将在全省通报,并给予不良的信用记录。
联系人:杨赛,联系电话:18813894347; QQ:55377411
科技处
2018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