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粤教财函〔2018〕18号)的要求,现需编制我校《2018—2020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库》,以便提前规划、滚动管理。原已列入《2017—2019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项目库》中的项目自动入库,无需再次申报;因特殊缘故发生变动、于去年未能及时申报的各单位可以此为契机补报2018年和2019年的项目,且每年限报一项。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一、申报时间:2018年3月7日——3月16日
二、申报对象:各二级单位均可自愿申报本专项资金。
三、申报范围:根据文件规定,可申报以下六方面的项目:
(一)国家和省级重点学科建设;
(二)科研平台建设;
(三)教学实验平台建设及专业能力实践基地建设;
(四)高等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以及人才培养;
(五)创新团队建设。
要求每个项目的资金规模控制在80万元以上。
四、材料填报:
(一)2018-2020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专项入库项目支出规划文字报告(附件1),要求2018年重点任务及项目应详实具体,第二、三年重点任务及项目可相对具体。
(二)2018-2020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项目库(附件2)。
各申报单位均需填写附件1和附件2,附件1要求每个项目都单独填写1份。
五、材料报送
请于2018年03月16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报送至kyc515@126.com。
联系人:张思然
联系电话:2716193
科技处、社科处、校地合作处
2018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