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8年肇庆学院“省市共建”专项项目库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和财政厅最新规定, 2018年起, “省市共建”专项经费的使用将采取“先入库,后建设”的方式实施。为做好2018年“省市共建”专项项目库申报工作,加快推进我校“省市共建”步伐,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2018306日——330

二、申报对象:各二级单位均可自愿申报本专项经费。

三、申报范围:

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共建协议》等有关要求,各二级单位可自愿申报以下六方面的项目:

1、重点学科建设项目;

2、师资队伍建设项目;

3、创新人才培养项目;

4、科研与重点平台建设项目;

5、体制机制改革项目;

6、国际交流合作项目。

各单位可申报12个项目,项目资金规模在100万元以上,需保证建设资金专款专用,不能用于发放教职工绩效等方面。

四、申报要求

1、项目必须是由二级单位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本专项。

2、各二级单位须同时上报本单位“省市共建”工作联络秘书1名,负责专项工作的材料收发及传达,由“省市共建”办公室统筹联络。

2、未被列入项目库的建设项目,不再使用“省市共建”专项资金。

3、项目库一般不接受变更和调整,特殊情况由各二级单位提出书面申请交至“省市共建”办公室,再由“省市共建”工作领导小组和校长办公会议等讨论确定。

4、请有意申报的二级单位,认真填写附表,并于330日前将附表电子版发送至kyc515@126.com,同时纸质版一份(加盖公章)报送至省市共建办公室(行政楼518)。

联系人:张思然

电话:2716193

邮箱:kyc515@126.com

 

 

                                   “省市共建”办公室

                                                                             2018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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