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认定肇庆学院“双师型”教师的补充通知

                     

各二级学院及相关单位:

根据肇学院[2015]45号《肇庆学院关于选派企业科技特派员的通知》和肇庆学院[2016]82号文件,凡由学校正式派出担任科技特派员满一年以上且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两项的,均可认定为肇庆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由肇庆学院发放证书:

1.特派员在派驻企业过程中,由于特派员的建议或技术贡献为企业带来了较大经济利益;

2.特派员与派驻企业共同申请专利2项以上(含2项);

3.在企业技术改进和转型升级中起主导作用;

4.与企业共同承担市(厅)级以上(含)科技计划项目;

5.将自身的科技成果在进驻企业转化,并与企业共同获得市(厅)级以上(含)科技成果奖项。

申请对象:由学校正式派出担任科技特派员的在编教师。

提供材料:上述5点内容的佐证材料;科技特派员合同复印件;考核合格证明及佐证材料。

材料上交地点:科技处、社科处、校地合作处,行政楼520室。

截止时间:2018315日下午17:00点。

联系人:陈洪全

邮箱:429124710@qq.com

电话:0758-2716236 13929886442

附件:《肇庆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申请表》

 

 

 

 

 

 

 

科技处、社科处、校地合作处

  201833  

 

 

 

 

 

 

 

 

 

 

 

 

©版权所有:肇庆学院科学技术部

地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肇庆大道55号

电话:0758-2716233 邮编:526061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