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国家财政部《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精神,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必须以3年为一期编制学校的项目建设规划并报省教育厅、国家财政部备案,3年期内学校申报的项目必须在规划范围内申报。2016-2018年为新一轮的规划周期,学院组织编制新的3年规划。为使新的规划更全面反映学校的实际和发展需求,确保2016-2018年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顺利开展,各单位要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和有关要求,组织开展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2016-2018年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省级重点学科建设、教学实验平台建设、科研平台和专业能力实践基地建设以及人才培养和创新团队建设等方面。
1、特色重点学科建设
这一类项目主要支持地方非“211工程”学校国家重点学科的学科方向、队伍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和条件建设等。
2、省级重点学科建设项目
这一类项目主要支持省教育厅确认的省级重点学科所属的创新平台、重点实验室或人文社科研究基地的科研仪器设备购置、更新、改造及自主研制,支持其所属的人文社科研究基地的专业图书资料购置。
资金开支范围包括:设备购置费、图书购置费、电子文献购置费、科研创新平台建设所必须的环境条件改造费(环境改造经费不得超过项目总预算的5%)。
对一些大的重点学科的建设可以采取分期建设的模式,连续两年乃至三年申报同一项目。
3、教学实验平台建设项目
这一类项目支持高校基础实验室、专业教学实验室的仪器设备购置、更新与补充。高校应加强实验教学体系建设,深化实验室体制改革,切实推进高校实验教学内容、方法、手段、队伍、管理及实验教学模式的改革与创新,推进资源共享。
资金开支范围包括:设备购置费、教学软件购置费及实验平台建设所必须的实验室环境条件改造费(环境改造经费不得超过项目总预算的5%)。
4、科研平台和专业能力实践基地建设项目
这一类项目支持高校构建科研和实践教学体系,建设科研平台、工程训练中心、创新基地、实训实践基地。培养学生的科研创新能力和专业实践能力,科学构建学生科研能力培养体系与专业实践教学体系,具体支持以下建设项目:
一是支持学生开展高水平科学研究及培养学生科研实践能力的实验平台建设;
二是支持工科、工程教育专业校内共享的工程训练中心建设;
三是支持体现学校办学特色、以实现“产、学、研”结合为目标的学生开放创新实验(实践)基地建设;
四是支持校内的专业实践基地建设。
资金开支范围包括:设备购置费、教学软件购置费及基地建设所必须的环境条件改造费(环境改造费不得超过项目总预算的5%)。
5、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共享优先)项目
这一类项目支持校园水、电、气、暖等主要基础设施更新和节能改造,校园网络基础建设,数字图书信息资源和共享平台建设。
具体建设内容:
①支持校园的供电、给排水、供暖、燃气等基础设施维修及环保、节能等改造项目;
②支持校园网主干网络的建设、改造,结点设备改造、核心设备更新等;
③支持数字化图书信息资源购置、特色数据库开发、大型
网络教学资源购置及对上述网络资源提供支持的硬件共享平台(如服务器、工作站、计算机、核心交换机、路由器等)建设,重点支持区域内校际联合的数字图书信息资源、网络教学资源建设,此类建设应依托同一个共享平台进行统一建设、集中管理。
预期开支范围:修缮费(原材料费、辅助材料费、设备购置费、人工费、设计费、水电动力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网络信息设备购置费,数据资料库购置费,软件开发费。
6、人才培养和创新团队建设项目
这一类项目支持高校创新人才引进和培养,师资队伍培训和学术交流,创新团队建设。具体支持以下建设项目:
一是省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人文社科基地的高层次人才引进和队伍建设。高层次人才的界定应达到省级特聘教授标准,学校应有明确的人才引进规划。支持高层次人才的安家费、科研启动费、科研奖励费。
二是师资队伍的培训和学术交流。支持高校科学制定师资培养培训与学术交流规划,鼓励与国内外高水平大学开展交流与合作,支持教师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鼓励高校选派国内外高级访问学者,做好实验实践教师队伍的技术、岗位与管理培训,资助教师参与各类专业竞赛。这里特别要关注的是实验实践老师队伍建设的问题。
三是科研创新团队建设。创新团队应有稳定的研究方向,研究骨干相对固定,承担有省部级重点以上研究项目,重点支持研究领域与经济建设、社会进步及行业发展密切相关的创新团队建设。支持创新团队的科研启动费、科研配套费。
资金开支范围包括:人员经费(专指高层次人才安家费、奖励费用),科研启动经费、科研配套经费、与队伍建设有关的培训费(含国内外培训、交流发生的有关费用)。
省级重点学科、教学实验平台、科研平台和专业能力实践基地三类项目属于条件建设类项目,为一年期项目,应在一个年度内完成,人才培养和创新团队建设类项目原则上以三年为一周期统一安排、分年实施。
二、有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要认真学习研读有关文件精神,在充分研讨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和发展目标确定项目建设内容。
(二)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依据各自的基础和发展目标,认真做好本单位的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2016-2018)项目申报工作,每个单位可按年度在每个大类中预申报1-2个项目。
(三)各单位要根据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范围要求,填写:
1、《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含项目可行性报告)(附件1);
2、《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2016)年度》(附件2);
(四)请于2016年5月26日前将本单位的申报材料纸质文稿(一式八份,装订)及电子文档报送科研处。
电子邮箱:kyc515@126.com
联系人:杨赛 电话:2716440
三、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的主要内容
各单位按上述类别确定申报项目,要注意处理好需要与可能的关系,注重项目的必要条件与可行性论证,在资金安排上既要考虑实际需要,又要考虑财力可能。同时,要科学安排项目的时间进度,基础条件建设类项目原则上应在一个年度内完成,确需分年度建设的项目,其阶段性工作内容和总体目标要具体明确。
可行性报告应包含以下7个方面的内容:
1、基本情况
支持项目建设的基础条件、待解决的主要问题。 简要叙述本单位基本情况;前期国家级、省(部)级各类建设项目或规划建设的现状等。
2、必要性与可行性
论证要充分、详尽。
3、建设目标与建设内容
建设目标要有具体的可考核指标,建设任务围绕建设目标展开,规划期内各建设项目及内容,具体建设计划具有可操作性。
4、资金预算及主要用途
规划总资金预算及年度预算(理工科类单个申请项目总规划资金建议不低于400万元,人文社科管理类单个申请项目总规划资金建议不低于200万元。)中央专项资金及主要用途(理工科类单个申请项目中央专项资金预算不低于200万元,人文社科管理类单个申请项目中央专项资金预算不低于100万元。)
5、项目实施组织及进度安排
包括实施周期和步骤, 人才培养和创新团队建设类项目原则上以三年为一周期统一安排、分步实施;条件建设类项目原则上应在一个年度内完成,确需分年建设的项目,其阶段性工作内容和总体目标要明确具体。
6、预期效益分析
建设项目要有明确可量化的绩效目标,以便于项目的绩效考评。要分析本项目完成后发挥的主要作用。
7、保障措施
包括管理机制、管理队伍、环境条件、资金筹措、政府采购、集中支付等。
科研处
201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