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2017年流动科研岗位及填写进展报告的通知

一、申报2016-2017年流动科研岗位

为进一步推进“创新强校工程”建设,解决科研管理体制机制存在的问题,全面提高我校科研水平,推进协同创新中心和协同育人平台建设,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我校实际,现将我校2016-2017流动科研岗位的申报工作的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2016111--2016118日。

(二)申报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在职人员均可申请流动性科研岗位:(详见附件1

1、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

2、承担省级(含省级)以上重大科研项目或市厅级以上政府部门委托的重大项目,且资助经费不低于50万元的研究团队负责人;

3、承担省级(含省级)以上重大科研平台、协同创新中心、协同发展中心或学校重点培养的协同创新中心、协同发展中心和协同育人平台负责人及骨干研究人员。(该类人员的岗位数量和时限由学校根据平台建设的需要确定。)

(三)申报程序:

1、符合申请条件者,需填写《肇庆学院流动性科研岗位申请表》(附件2),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申请人所在学院、部、研究院推荐并签署意见;

3、纸质版一式三份交至科技处、社科处。

 

二、2015年流动科研岗位人员填写进展报告

(一)填写人员:20162月及以前到期的流动科研岗位人员(见附件3)。

(二)填写要求:

1、内容包括:(1)在研期间的研究进展、成果等总结报告;(2)是否完成申报预期成果或达到申报时承诺的目标

2、进展报告无固定格式,但须本人签名及所属学院盖章,一式两份交至科技处、社科处。

 

三、材料报送

(一)以上材料需在2016118日前报送kyc515@126.com, 同时按要求将纸质版交至科技处、社科处(行政楼516室)

(二)联系人: 张思然  2716440

 

科技处、社科处

2016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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