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根据有关工作要求,现就2015年度肇庆市创新驱动发展引导专项(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
(一)肇庆市2015年度创新驱动发展引导专项(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方式采取网上申报的形式(另有规定的除外),各申报人必须通过肇庆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网站提交项目申报书、可行性报告及相关附件等申请资料。
(二)各申报人要按照申报指南的内容要求进行申报(详见附件),不在申报指南范围内的原则上不予支持。
(三)高校、科研院所申报的研究类项目可申报多项,但同一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严禁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
(四)申报人应严肃认真、科学合理地制定项目投资预算,增强可行性,避免随意性。
(五)市外单位与本市内单位联合申报时,主承担单位必须是市内单位,且成果转化地和实施地应在本市内。鼓励多单位整合优势科技资源,共同申报。
二、项目注册及申报指引
(一)注册。
已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pro.gdstc.gov.cn)或肇庆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http://zqstms.gdsti.net)注册的用户请直接用申报人账号(即广东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阳光政务平台账号)登录。新用户请发送邮件(申报人姓名、邮箱、手机号码)至 kyc515@126.com 提醒科研管理员账号创建申报人账号。
(二)申报指引。
1.各申报人登录后即可通过网络提交申请书及相关材料:申报人登录系统→“业务申报”→按照申报指南选择申报类别→录入申报材料(填写检查通过后)→提交至管理员审核→主管部门审核通过→打印生成pdf文件→提交纸质书面申报材料。
2.纸质书面申报材料的报送和装订要求:
申报材料在网上经科技主管部门审核通过提交后即可打印成纸质书面材料。纸质书面材料按每个项目一式两份提交。
纸质材料必须胶装上报,按封面、目录、申报书、可行性报告、相关附件的顺序汇总装订。
三、项目申报时间
(一)本次组织申报时间为2016年1月8日至2016年1月30日下午5时。
(二)提交书面材料的日期为2016年2月29日下午5时。
(三)请各申报人控制好时间,尽量避免在截止日期当天才进行申报材料的提交、审核,因网络堵塞或延迟等原因造成申报材料未能在系统关闭前完成操作的,均视为无效申报。
四、联系方式
(一)管理部门:行政楼 516科研处 张思然 2716440
(二)科技局业务联系人及电话:
政策法规与社会发展科:麦伟男,2899812
高新技术科:何志,2899813
产学研结合科:蔡辉,2899811
农村科技科:刘明胜,2899815
知识产权管理科:陈洁,2899818
网络支持:袁文礼,2899835、麦伟男,2899812
办公室:罗永泰,2899801
科技处
201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