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或个人:
为促进我省学位和研究生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根据《广东省学位委员会议事规则》和《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工作规则》,并按照第五届学位委员会第四次全体委员会议审议通过的《广东省第六届学位委员会及其下设专家评议机构换届及设置工作方案》,现将第六届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及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成员推荐的有关事项通知下达。(具体参见附件)。
请各单位将本单位符合条件的推荐人员名单(也可以个人名义递交)汇总表(附表1、2)和简况表(附表3、4)各一式2份,于11月30日(周一)上午8:30报送至行政楼520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kycldm@163.com,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德明
联系电话:0758-2716236
科技处
201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