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3〕33号)和省财政厅、省科技厅印发的《广东省产业技术创新与科技金融结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工〔2014〕262号),为改善我省科技型企业的融资环境,促进科技成果的资本化和产业化,放大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推动科技、金融、产业融合,现就组织开展2015年产业技术创新与科技金融结合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符合申报指南要求的省内设立机构通过省网上办事大厅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平台(http://www.gdbs.gov.cn)和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ov.cn)按时提交项目申报书、附件证明材料等申请资料。
已获得账号者直接登陆申报即可,尚无账号者请将姓名、联系邮箱、电话发送至kyc515@126.com,以方便我校科研管理人员为您申请账号。
二、申报对象及要求
(一)申报对象
2015年产业技术创新与科技金融结合专项资金(科技投融资服务项目)申报工作分为三个专题。其中:
专题一:科技信贷专营机构补贴与补偿;
专题二:科技金融创投联动与补偿;
专题三: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
具体申报对象要求情况详见附件。
专题四、专题五由省财政委托省属国有科技金融投融资平台运作管理
(二)申报要求
项目符合国家和省科学技术“十二五”规划;符合申报指南(见附件)的有关要求;符合《广东省前沿与关键技术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已承担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及项目负责人须符合项目限项申报及管理的有关规定。
三、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及提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20日下午5:00时,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含通过系统上传的所有附件和真实性承诺函原件,此外,对申报单位有自筹经费要求的,须提供明确的自筹经费承诺函原件)请于2015年3月28日下午5:00时前报送至行政楼516室。
四、联系方式
申报系统问题请咨询:广东省科技创新监测研究中心,电话:020-83163338、8316346
综合性业务咨询:规划财务处韩亚欣,020-83163626
各专题业务性问题请向申报指南所列联系人咨询。
科技处
201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