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省科技厅协同创新与平台环境建设专项资金(含产学研合作项目)申报通知

各相关单位及个人:

按照《广东省协同创新与平台环境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决定联合组织申报2015年度省协同创新与平台环境建设专项资金项目,推动我省科技创新平台、产学研合作能力的不断提升,营造有利于全省创新能力不断进步的良好环境。现将2015年广东省协同创新与平台环境建设专项资金(含产学研合作项目)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方式

所有项目申报必须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ov.cn/egrantweb/)进行申报及提交有关申请资料。

已获得账号者直接登陆申报即可,尚无账号者请将姓名、联系邮箱、电话发送至kyc515@126.com,以方便我校科研管理人员为您申请账号。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符合国家和省科学技术十二五规划;符合申报指南(见附件)的有关要求;符合《广东省创新协同与平台环境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

(二)优先支持获得PCT专利、发明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项目。

(三)项目申报资料。

1、按照申报系统申报要求填写申报书及项目可行性报告,

2、申请财政支持100万元以上的技术攻关类项目要求提供查新报告,以及申报专题指南规定的相关附件。

3、申报人可根据需要提交其他相关附件,原则上附件材料应能够对项目申报内容和方案进行佐证、说明项目申报单位实施项目的有利条件。

4、申报人须对所有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有申报资料均必须真实可靠,报送纸质材料时,须提供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可与其他材料一并装订)。

(四)经费预算。申请财政扶持经费的强度不得超过申报指南指引。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不得进行申报:

1、同一项目负责人有省级科技计划项目3项以上(含3项)未完成结题的;

2、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的;

3、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省科技计划立项的;

四、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及提交截止时间为2015320日下午5:00时,书面申报材料请于2015327(含通过系统上传的所有附件和真实性承诺函原件,此外,对申报单位有自筹经费要求的,须提供明确的自筹经费承诺函原件)下午5:00时前报送至行政楼516室。

五、联系方式

申报系统问题请咨询:广东省科技创新监测研究中心,电话:020-831633388316346

综合性业务咨询:规划财务处赵劲松,电话:020-83163832

各专题业务性问题请向申报指南所列联系人咨询。

 

附件:2015年广东省协同创新与平台环境建设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2015年广东省协同创新与平台环境建设专项资金(产学研合作项目)申报指南

 

 

                                                 科技处

                                             2015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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