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及相关单位:
根据2014年“创新强校工程”考核工作的有关要求,学校须在2015年1月10日前上报“创新强校工程”相关数据和佐证材料,接受教育厅考核。为了确保相关数据的准确性和佐证材料的完整性,请各二级学院及相关单位组织有关人员按规定填报以下相关表格并提供佐证材料,汇总后加盖公章,于2015年1月6日前交至科技处、社科处(办公楼516室),电子版发送至472128214@qq.com。
联系人:郑小军, 联系电话:2716236
科技处、社科处
2014年12月30日
各二级学院及相关单位:
根据2014年“创新强校工程”考核工作的有关要求,学校须在2015年1月10日前上报“创新强校工程”相关数据和佐证材料,接受教育厅考核。为了确保相关数据的准确性和佐证材料的完整性,请各二级学院及相关单位组织有关人员按规定填报以下相关表格并提供佐证材料,汇总后加盖公章,于2015年1月6日前交至科技处、社科处(办公楼516室),电子版发送至472128214@qq.com。
联系人:郑小军, 联系电话:2716236
科技处、社科处
201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