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请,提升我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的质量和资助率,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动员和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类型
2015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等。
二、申请人事项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相关类型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
自2015年起,各类项目申请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其中,直接费用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其他支出;间接费用是指依托单位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依托单位为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绩效支出等。
尚无申报账号人员,请将申报者姓名、联系邮箱、职称信息发至kyc515@126.com。
三、申报时间
敬请关注正式通知
四、组织评审要求
为提升项目申报质量,2015年国家基金申报进行预审。请各位申报者于2015年1月15日前将申请书初稿(暂用2014申请书版本)交至行政楼515室,我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于放假前将评审意见反馈至申报者,申报者可利用寒假时间对申报书进行修改和完善。
五、其它
1、学校支持并鼓励申请人在撰写过程中积极寻求校内外同行专家、知名专家对申请书进行指导和帮助。
2、2015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指南和2015版申请书将于12月中旬发布,敬请随时关注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Portal0/default152.htm
科技处
201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