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总结我校前四轮学科建设的成果,特别是为了实现“申硕改大”发展目标,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新一轮重点学科(一级学科)和特色学科(专业)的遴选工作。学校将拔出专项建设资金进行重点倾斜建设,使这些学科在未来几年时间里,能够实现特色发展、创新发展和跨越式发展。
一、遴选的学科范围
根据地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学校的历史传承和现有学科基础,通过对全省学科布局的深入分析,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学校确定实施重点学科建设“4+3+5工程”,将4个一级学科确定为学校的攀峰学科,并争取建设成为省级重点学科;将3个一级学科确定为学校的优势学科;同时将5个学科(专业)列为学校的特色学科,为申报专业硕士学位点奠定基础。
二、申报对象:学校各二级学院(部)均可自愿申报。
三、申报程序
(一)自愿申报。二级学院根据学院的实际条件,可自行申报;
(二)校外专家答辩。科技处、社科处组织对申报材料初审后, 交由校外专家进行现场答辩。学校将在广东211重点高校中聘请5-7名校外专家组成专家小组,全权负责重点学科遴选工作。
(三)校学术委员会审议。科技处、社科处将校外专家小组的遴选结果进行汇总,交由校学术委员会审议。
(四)校长办公会议审定:科技处、社科处将校学术委员会票决结果进行整理,交由校长办公会议审定。
(五)结果公示:科技处、社科处将新一轮遴选的重点学科(一级学科)和特色学科(专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四、申报要求
凡是要求参加新一轮重点学科(一级学科)和特色学科(专业)遴选的二级学院,必须认真填写《肇庆学院重点建设学科申报表(2014版)》,并于2014年12月3日(星期三)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七份)和支持材料(一份)报送科技处、社科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社科处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表格下载地址:肇庆学院网页→科学研究→资料下载→学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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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社科处
201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