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和个人:
为了促进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推动教育科学发展,为教育“创强争先建高地”、走出一条具有广东特色的教育发展路子作贡献,根据《广东省教育研究院教育研究课题管理暂行办法》(粤教研院函﹝2013﹞5号),现将2014年度课题申报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课题类别和选题
教育研究课题主要侧重教育战略研究、教育政策研究、教育理论研究和教育管理研究,以及非基础教育的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改革重要研究,涵盖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民办教育、继续教育等领域。各级各类教育研究课题分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每个单位至多可申报1个重点课题和3个一般课题。
2014年度课题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以及全国、全省年度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围绕建设教育强省、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打造我国南方教育高地的目标,按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民办教育、教育评估、教育宣传出版等类别设定具体选题(详见附件1)。
二、申报条件
教育研究课题面向全省各级各类教育机构和教育工作者(省教研院除外)。凡符合相关条件者均可申报。
(一)课题申请人即课题主持人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请人需有两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推荐。重点课题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申请人此前负责的省教研院教育研究课题已经通过结题。
(三)申请人一次只能申报一项课题。
(四)每个课题一般设一名课题主持人。课题主持人不得随意变动,如确需变动,必须申请批准。
三、申报办法
1、课题申报的个人须认真填写《广东省教育研究院教育研究课题申报书》(附件2),并将纸质稿(一式四份)于
2、教育研究课题经费,由申请人自筹,学校将按制度提供配套经费。
联系人:刘黎明; 电话:2716440
社科处
附件:
1、 2014年度广东省教育研究院教育研究课题指南.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