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度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及个人:
  根据省教育厅2013年度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申报通知(粤教思函〔2013〕61号)和评审工作要求。现将课题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和选题范围
  1、课题类别。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分为重点资助课题、重点自筹课题和一般资助课题、一般自筹课题。资助经费研究课题,由申报人所在高校按1:1的比例提供配套研究经费;自筹经费研究课题,由申报人所在高校按照省教育厅为“重点资助课题”和“一般资助课题”提供的经费资助额度提供相应的研究经费。
    (二)选题范围。所选课题属《2013年度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指南》(附件1)提供的课题。课题不得自定标题,否则不予受理;如需细化研究方向,可在课题主标题下设置副标题。
     二、课题立项
     2013年度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共设重点课题57项,一般课题88项,重点课题的研究周期原则上为2年,一般课题为1年。
     2009年度至2012年度思想政治教育课题尚未结项的,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在以往思想政治教育课题研究中有不良学术诚信记录的,三年内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
    鼓励“教师牵头、学生参与”的课题研究模式,充分体现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对象的能动作用,课题研究由师生团队承担,使研究过程与教育过程相融合。
    三、申报条件和申报程序
    1、申报条件。申报者必须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岗专职人员,不得同时申报超过两个课题(不得同时担任两个课题负责人;没有担任课题负责人的参与者不得申报超过两个课题)。其中“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课题只限一线专职辅导员申报,对获批准立项的课题项目,将安排专门导师指导课题研究,同时鼓励辅导员积极申报工作实践相关领域的课题。
    
2、申报程序。申报人向本校社科处提出申请(申报人将姓名、身份证号发送至邮箱kyc515@126.com)——本校社科处为申报人开通在线填报账户——申报人在线填写申报书并提交(http://szky.scnu.edu.cn)——本校社科处审核——申报人上交《课题申报书》一式3份(A4纸双面打印),并将电子档发送至kyc515@126.com
我校限报12项。
    3、我校申报时间截止至2013年10月11日
    四、注意事项
    课题申报人员要认真对待申报工作并具备按时保质完成课题研究的时间、精力及其他相关条件。省教育厅将根据《广东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管理实施细则》严格课题管理,建立相关通报制度。凡不能按时按质完成课题研究任务的,由广东省教育厅撤销其课题,被撤销课题的课题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如属资助经费课题,将依据有关规定追回课题研究资助经费。
   
    联系人:刘黎明  2716440,13760057056
    附件:1. 2013年度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指南 
          2. 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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