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肇庆学院高层次项目培育计划”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及个人:

为培育我校教职工科研创新能力,提升我校科研实力,根据学校年度科研工作安排,增强申报高层次科研项目的竞争力,现在面向全校开展“肇庆学院高层次项目培育计划”申报,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学位,或者有2名与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

2.申报者近五年已主持过省部级(含以上)科研项目(符合2024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基金青年项目申请条件的老师不受此条限制)。

3.近5年在肇庆学院重要学术期刊目录(2019年版)认定的核心期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文(术)科3篇及以上(至少1篇B类期刊),理工科5篇及以上(至少2篇B类期刊)。

二、申报程序

1.申请人填写《肇庆学院高层次项目培育计划申请书》(见附件1、附件2)。

2.各二级单位审核盖章后于2024年2月5日前将申请书一式一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证明材料附后装订)及申请项目汇总表(见附件3)由科研秘书统一报送至行政楼519室;电子版统一由科研秘书发送至邮箱kyc515@126.com,邮件主题“高层次培育项目+学院名称”逾期将不予受理。

三、结题要求

(一)项目执行期内,申请国家级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基金)获批,项目自动结题,免于鉴定。

(二)如未获批国家级项目,则在申请国家级项目≥2项后可申请结题,结题需完成以下研究任务中的2项(其中带星号为必选项):

*1.建设期内,有2篇或以上发表在B类及以上刊物。术科类可用高水平的艺术作品替代部分论文要求(替代的论文数量总共不得多于1篇);

2.建设期内,主持横向科研项目不少于1项,研究经费自然科学类不少于10万元,人文社科类不少于5万元(不包含培训项目)或向市厅级以上党政机关提交调研报告或决策建议并被采纳或有领导批示。

3.建设期内,新增市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不少于1项;或参加省级以上科研项目研究(本人排名前二);

4.建设期内,以第一获奖人获市级科学技术奖、社会科学奖及其它专业奖项,或者获得省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社会科学奖及其它专业奖项(本人排名前三)。

5.建设期内,出版高水平的学术专著≥1部,或授权发明专利≥1项。

三、其他说明

1.项目研究期限为2024年1月—2026年1月,社会科学类项目资助额度为4万元分两年下拨每年拨付2万元,自然科学类项目资助额度为6万元分两年下拨每年拨付3万元

2.考核不合格或被中止的项目培育计划,结余经费按要求退还学校,并且五年内无法申报所有校级项目。

 

 

联系人:谢建均张梦娇;联系电话:2716440。

 

科学技术部

202413

 

©版权所有:肇庆学院科学技术部

地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肇庆大道55号

电话:0758-2716233 邮编:526061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