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扎实推进学校科研工作的开展,鼓励科研创新,提升教职工的科研创新能力,引导和鼓励科学研究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现启动2024年度校级科研基金项目工作,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2024年度校级科研基金项目以学校发展规划为指导,加快推进“冲补强”提升计划,围绕“积极引导、突出重点、培育特色、注重实效”的原则,加快落实“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科研成果推动我市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朝着更高水平更高质量迈进,从学科建设发展需要出发,以培养学术团队,稳定学术研究、实现科研创新、促进科研成果转化落地为方向进行申报,努力促进我校科研成果由低层次向高层次、由数量向质量转化,推动我校各项改革的深入开展。所选项目力求具有现实性、创新性和前瞻性,鼓励组成跨学科、跨专业的课题组进行申报,积极推进科研平台或基地建设。研究课题要更多从社会实际出发,研究和解决广东省及肇庆市经济社会发展中所面临的重大问题和难点问题,积极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二、项目类别及申报条件
本年度校级科研基金项目分为重点课题、青年项目、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项目、“百千万工程”改革和政策研究专项、思想政治教育类项目、共青团研究课题、党建研究课题、统战理论研究课题及辅导员专项。具体项目类别及申报条件详见附件1《肇庆学院2024年度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三、评审程序
1、项目申报:
电子版材料:请申报者填写申请书A表及B表(附件3-6),并以以下格式命名,如“申报人姓名-申请书A表”,由各二级单位科研秘书汇总后发送至zqxykjcjhk@163.com ,同时填写汇总表(附件7),邮件主题请注明“二级单位+2024年度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申报”。(*注:其中A表的“六、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意见”需要二级单位盖章。)
纸质版材料:A表B表A4双面打印,分开装订,一式三份,由科研秘书统一提交至行政楼516室,同时汇总表请盖章后一起提交,暂不接受个人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4月29日(星期一),逾期不予受理。
2、项目初审:科学技术部对推荐到学校的各类项目,进行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的形式审查。
3、专家评审:学校根据申报项目情况按学科组织专家进行匿名评审。
4、学术委员会审批: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初步确定立项名单,报学校学术委员会审批。
5、结果公示:经审批通过的项目名单在校内予以公示。
四、材料报送及注意事项
1、2024年度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的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研究开始时间统一填写为2024年7月1日;
2、项目研究提交的最终成果形式一般为公开发表的专著、学术论文、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不能仅以研究报告作为最终成果。其中最终成果形式为学术论文的,须公开发表2篇以上论文;此外,重点课题结项最终成果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
(1)在SCI、SSCI、EI期刊、CSCD、CSSCI或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篇。
(2)在SCI、SSCI、EI期刊、CSCD、CSSCI或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获得省部级及以上项目立项1项。
(3)研究成果获得副省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1项。
3、各项目负责人需认真阅读申报条件,严格按照申报要求填写申请书,科学技术部将对提交的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书作不通过处理,不参与下阶段的评审。
4、联系人:李老师 0758-2752819。
科学技术部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