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聚焦黄埔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上走在前、作示范,提升决策服务能力和成果转化水平,现邀请国内社科理论专家学者参与黄埔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性、全局性、实践性问题的思路对策研究,并定于2024年8月26日—2024年9月14日开展黄埔区2024年度课题研究专项申报,所有获得立项课题纳入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范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课题
(一)重点课题
1.广州东部中心规划建设与黄埔区协同发展研究
2.广州开发区低空经济全产业链建链强链延链对策研究
3.广州开发区与国内其他先进城市(沪深杭苏等)招商引资政策比较分析
4.广州开发区企业外迁现状、原因及对策研究
5.广州开发区人工智能赋能工业应用场景策略研究
6.广州开发区氢能产业创新布局现状及发展对策研究
7.国内外地方政府化解债务风险的主要模式及对黄埔的启示
(二)一般课题
1.广州开发区支持构建颠覆性技术创新体系的政策研究
2.广州开发区整车企业开拓新能源市场的对策研究
3.基于智能化自适应系统的集成电路产业供应链创新机制研究
4.深度打造“黄埔军校”特色IP推动区域文商旅融合发展的对策研究
5.广州开发区支持民营科创企业发行科创债的对策研究
(三)共建课题
1.广州开发区推动生物医药技术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的对策研究
2.黄埔区留用地快速兑现与高效利用研究
3.黄埔区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制约因素及对策研究
4.黄埔区大吉沙岛开发利用的路径对策研究
二、申报范围
国内各高等学校、科研单位(包括民办科研机构)、党校、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均可申报。
三、申报条件
(一)课题申报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学术基础和较为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水平,并能作为课题的实际主持者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二)课题申报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主持过应用对策课题研究的经验。
(三)课题申报人及课题组成员须对所申报的课题具有一定研究基础和相关研究成果。
(四)不得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申报,凡已获得国家、省市社科立项以及已获得其他单位项目立项的课题不得重复申报,不得以已发表或结项的成果申报。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下载附件《广州市黄埔区2024年度课题研究申请书》,于2024年9月14日前将填好的《申请书》盖章扫描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hpll3@hp.gov.cn(邮件名格式:申报人姓名+课题名),收到回复邮件视为提交成功,如未收到邮件回复,请与联系人电话确认。同时,《申请书》纸质件采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7份(其中1份原件、6份复印件)寄至联系地址。
(二)申报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申报的其他课题。重点课题的资助经费为9万元/项。一般课题的资助经费为5万元/项。共建课题的资助经费为1万元/项,其他所需经费由课题申报人所在单位保障或申报人自筹。项目经费分两次拨付,立项时拨付50%,项目验收合格拨付50%。
(三)申报人应按照《广州市黄埔区2024年度课题研究申请书》规定内容及要求认真填写申报材料,根据课题开展实际需要,科学合理编制经费预算,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四)课题须按规定的课题名称进行设计,自选题目不予受理。
五、立项程序
课题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组织课题研究部门审查——专家评审(重点课题现场答辩)——组织课题研究部门审批——网上公示——正式立项。
六、成果验收
(一)成果形式
课题成果形式为总研究报告和决策研究报告。课题研究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密结合黄埔实际,提出具有较强创新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及措施。
(二)完成时间
作为阶段性研究成果的决策研究报告须于2024年11月30日前提交,作为最终成果的总研究报告应于2024年12月15日前完成。
(三)验收要求
1.重点课题。验收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条件一。提交1份总研究报告(约1万字)和2份决策研究报告(每份不少于4000-5000字)。决策研究报告须经区委宣传部组织的审核通过,并按程序报出。
条件二。以下条件任选其一:(1)有决策研究报告获得黄埔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2)课题研究成果中有建议政策转化为党政机关的指导性、决策性的政策文件;(3)有1篇论文成果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不少于3000字);(4)课题研究成果在中央、省、市主流媒体的理论版等版面公开发表(不少于1500字);(5)总研究报告经黄埔区委宣传部组织的专家评审通过。
2.一般课题。验收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条件一。提交1份总研究报告(约8000-10000字)和1份决策研究报告(4000-5000字)。决策研究报告须经区委宣传部组织的审核通过,并按程序报出。
条件二。以下条件任选其一:(1)有决策研究报告获得黄埔区委区政府领导肯定性批示;(2)课题研究成果中有建议政策转化为党政机关的指导性、决策性的政策文件;(3)论文成果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不少于2000字);(4)课题研究成果在中央、省、市主流媒体的理论版等版面公开发表(不少于1500字);(5)总研究报告经黄埔区委宣传部组织的专家评审通过。
3.共建课题。验收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条件一。提交1份决策研究报告(不少于4000字)。决策研究报告须经区委宣传部组织的审核通过,并按程序报出。
条件二。以下条件任选其一:(1)决策研究报告获得黄埔区委区政府领导肯定性批示;(2)课题研究成果中有建议政策转化为党政机关的指导性、决策性的政策文件;(3)论文成果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不少于2000字);(4)课题研究成果在中央、省、市主流媒体的理论版等版面公开发表(不少于1500字);(5)决策研究报告经黄埔区委宣传部组织的专家评审通过。
(四)成果归属
重点课题以及一般课题成果的相关知识产权归属为黄埔区委宣传部,共建课题成果的相关知识产权由共建单位与黄埔区宣传部共同所有。课题内容如需发表,需经黄埔区委宣传部同意。
(五)成果运用
1.推动各决策研究报告以《黄埔内参》等形式呈报;
2.推动课题成果转化为党委政府的政策文件;
3.推动课题成果在杂志及报纸公开发表,重点课题、一般课题的相关知识产权归属黄埔区委宣传部,共建课题相关知识产权由共建单位或个人与黄埔区委宣传部共同所有。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1号区行政服务中心D栋301室
邮政编码:510530
联 系 人:叶茜
联系电话:82378766,82378946
电子信箱:hpll3@hp.gov.cn
学校联系人:张老师 2716440
科学技术部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