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肇庆市科技创新指导类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肇庆市科技创新指导类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肇庆市科技局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肇庆市科技创新指导类项目(以下简称:指导类项目)入库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指导类项目采取推荐入库方式。

  (二)2024年项目申报专题为农业、工业、教育、医疗卫生、环保、社会发展6个专题。

  ()项目起始时间统一为2025年1月1日,医疗卫生专题实施期限一般为3年(最长期限不得超过4年),其他专题实施期限为2年。

    二、流程安排

  采用网上申报的形式,项目负责人通过肇庆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xm.gdstc.gd.gov.cn/login/zq,在线填报《肇庆市科技创新指导类项目申请书》,并上传有效的支撑依据等附件资料,提出项目入库申请。请确保所填资料真实、齐全、清晰,上传材料与网上填报资料一致。

  已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d.gov.cn/egrantweb/或肇庆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xm.gdstc.gd.gov.cn/login/zq注册的用户请直接用申报人账号登录。首次申报的单位请在“肇庆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注册单位信息,待单位注册通过系统审批后,单位申报人再进行个人注册并申请加入所在单位,项目牵头单位审核通过后即完成注册。

  各单位和申报人注册后即可填写相关材料:申报人登录系统→“申报管理”→“项目申报”→“填写申报书”→“新增项目申请”→选择“科技创新指导类项目”业务类别→录入申报材料(填写检查通过后)→提交。

  二、申报资料要求

  1.诚信承诺书(见附件1)

  2.可行性报告

  3.科技查新报告(有效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4.其他证明资料

  三、符合以下条件的产学研合作项目,可以直接审核认定为2024年度肇庆市科技创新指导类项目。

  1.产学研合作项目包括企业面向高校及科研院所开展的合作项目,也包括企业与从事研发相关的科技型企业的合作项目;

  2.产学研合作项目按规定完成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其中:项目牵头单位为技术合同“卖方”,项目合作单位为技术合同“买方”;

  3.产学研合作项目经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认定为“委托开发技术合同”或“合作开发技术合同”,且单个项目技术交易额达 100万元及以上。

  “卖方”单位牵头组织实施技术研发项目的第一责任人为项目负责人。单个项目合同存在多个“卖方”单位的,由“卖方”单位协商确定唯一的项目牵头单位,其他“卖方”单位可认定为项目合作单位。

  四、时间节点

  项目负责人登录肇庆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在线填报《肇庆市科技创新指导类项目申请书》,并上传有效的支撑依据等附件资料,于2024年12月27日前提交项目申请书。

   五、其他事项

  (一)《肇庆市科技创新指导类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试行期一年,遇有问题,请及时向市科技局反馈。

  (二)联系人及电话

  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科(业务咨询):童艳荔 0758-2899816

  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申报系统技术支持):陈建宁 0758-2899820

省技术咨询:020-83163365,QQ:800099528

       肇庆学院科学技术部:谢建均  2716440


肇庆学院科学技术部

202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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