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肇庆市科技创新指导类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肇庆市科技局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肇庆市科技创新指导类项目(以下简称:指导类项目)入库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指导类项目采取推荐入库方式。
(二)2024年项目申报专题为农业、工业、教育、医疗卫生、环保、社会发展6个专题。
(三)项目起始时间统一为2025年1月1日,医疗卫生专题实施期限一般为3年(最长期限不得超过4年),其他专题实施期限为2年。
二、流程安排
采用网上申报的形式,项目负责人通过肇庆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xm.gdstc.gd.gov.cn/login/zq,在线填报《肇庆市科技创新指导类项目申请书》,并上传有效的支撑依据等附件资料,提出项目入库申请。请确保所填资料真实、齐全、清晰,上传材料与网上填报资料一致。
已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d.gov.cn/egrantweb/或肇庆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xm.gdstc.gd.gov.cn/login/zq注册的用户请直接用申报人账号登录。首次申报的单位请在“肇庆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注册单位信息,待单位注册通过系统审批后,单位申报人再进行个人注册并申请加入所在单位,项目牵头单位审核通过后即完成注册。
各单位和申报人注册后即可填写相关材料:申报人登录系统→“申报管理”→“项目申报”→“填写申报书”→“新增项目申请”→选择“科技创新指导类项目”业务类别→录入申报材料(填写检查通过后)→提交。
二、申报资料要求
1.诚信承诺书(见附件1)
2.可行性报告
3.科技查新报告(有效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4.其他证明资料
三、符合以下条件的产学研合作项目,可以直接审核认定为2024年度肇庆市科技创新指导类项目。
1.产学研合作项目包括企业面向高校及科研院所开展的合作项目,也包括企业与从事研发相关的科技型企业的合作项目;
2.产学研合作项目按规定完成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其中:项目牵头单位为技术合同“卖方”,项目合作单位为技术合同“买方”;
3.产学研合作项目经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认定为“委托开发技术合同”或“合作开发技术合同”,且单个项目技术交易额达 100万元及以上。
“卖方”单位牵头组织实施技术研发项目的第一责任人为项目负责人。单个项目合同存在多个“卖方”单位的,由“卖方”单位协商确定唯一的项目牵头单位,其他“卖方”单位可认定为项目合作单位。
四、时间节点
项目负责人登录肇庆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在线填报《肇庆市科技创新指导类项目申请书》,并上传有效的支撑依据等附件资料,于2024年12月27日前提交项目申请书。
五、其他事项
(一)《肇庆市科技创新指导类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试行期一年,遇有问题,请及时向市科技局反馈。
(二)联系人及电话
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科(业务咨询):童艳荔 0758-2899816
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申报系统技术支持):陈建宁 0758-2899820
省技术咨询:020-83163365,QQ:800099528
肇庆学院科学技术部:谢建均 2716440
肇庆学院科学技术部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