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肇庆学院2025年度校级科研基金“双百工程”专项申报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扎实推进学校“双百行动”工作走深走实,根据《肇庆学院“双百行动”工作实施方案(2023-2027)》文件要求,按照“县域所需、高校所能”原则,经四会市、鼎湖区“双百行动”结对共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需求清单,肇庆学院各技术服务团队认领需求清单内容,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启动2025年度校级科研基金“双百工程”专项申报工作,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及项目考核内容

具体申报要求及项目考核内容详见附件1《肇庆学院2025年度校级科研基金双百工程”专项申报指南》。

二、项目申报

(一)项目申报材料

电子版材料:请申报者填写附件5《2025年校级科研项目申请书(双百工程)》,并以下格式命名,如“申报人姓名-双百工程申请书”,由各二级单位科研秘书汇总后发送至xdhz@zqu.edu.cn,同时填写汇总表(附件6),邮件主题请注明“二级单位+2025年度校级科研基金‘双百工程’专项项目申报”。(注:其中申请书、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需要二级单位盖章

纸质版材料:申请书A4双面打印,分开装订,一式一份由科研秘书统一提交至行政楼516室,同时汇总表请盖章后一起提交,暂不接受个人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5月27日(星期二),逾期不予受理

(二)项目初审

各二级单位科研秘书对各单位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并填写附件7《2025年度校级科研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并由分管科研工作院领导签名加盖学院公章

、材料报送及注意事项

1.“双百工程”专项项目研究周期不超过3年研究开始时间统一填写为202551日。

2.项目研究提交的最终成果须与项目内容相关,成果形式一般为典型案例新产品新品种新工艺新装置新材料技术标准专利计算机软件论文论著咨询报告实践基地、平台建设、城乡规划服务等。成果形式一般不少于3种

3.本次“双百工程”专项项目对接地区为四会市、鼎湖区,对接地区须为二者之一

4.双百工程”专项的项目负责人须每年向科学技术部提交1份项目总结报告和典型案例。对阶段性成果不理想的项目,科学技术部予以警告并限时整改;整改期满,经专家组评估通过的下拨当年经费;评估不通过的,停拨后续经费。

5.项目资助额度将根据项目评审结果,结合学校实际情况、项目可持续性以及帮扶地区发展战略予以确定。

6.各项目负责人需认真阅读申报条件,严格按照申报要求填写申请书,科学技术部将对提交的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书作不通过处理,不参与下阶段的评审

联系人:李老师 郑老师 0758-2752819。

科学技术部

202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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