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校级科研基金 “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 专项申报的通知

各单位

进一步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肇庆学院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方案》有关部署,结合工作实际,现启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专项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人须为学校在职在岗教职工。

2.一个项目只能确定一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是项目研究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并承担该项目的实质性研究工作。

3.凡在研的校级科研基金项目未结题负责人不得申报

4.请申报人参照“学科分类指南”填写相应的学科分类。

(二)课题申报指南

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

2.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研究

3.高校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研究

4.高校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特色工作实践研究

5.高校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研究

6.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问题研究

7.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理论构建与实践创新

8.基层党组织防范和治理腐败难点及对策研究

9.高校廉洁风险隐患防控机制研究

10.高校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制度机制研究

二、项目申报

电子版材料:请申报者填写校级科研项目申请书(人文社科类)校级项目《课题论证活页》(人文社科类)并以下格式命名,如“申报人姓名+学院”,由各二级单位科研秘书汇总后发送至zqxykjcjhk@163.com,同时填写汇总表,邮件主题请注明“二级单位+2025年度校级八项规定科研基金项目申报”。

纸质版材料:科研项目申请书(人文社科类)校级项目《课题论证活页》(人文社科类),分开装订,一式份,由科研秘书统一提交至行政楼519室,同时汇总表请盖章后一起提交,暂不接受个人提交。

截止时间:2025530日(星期),逾期不予受理。

、材料报送及注意事项

1.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专项的研究周期为3年研究开始时间统一填写为202561日。

2.课题结项必须满足以下要求:在正规学术期刊公开发表1篇学术研究论文;完成1篇研究报告(不少于8000字)。结题时提交正规刊物论文。

3.负责人必须在2025年12月15日前提交至少1篇研究报告。

4.各项目负责人需认真阅读申报条件,严格按照申报要求填写申请书,科学技术部将对提交的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

联系人:张老师,谢老师  2716440



科学技术部

2025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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