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外国专家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五外联动”工作要求,加快推动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27年度广东省外国专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粤科函资字〔2026〕539号)文件要求,现启动我校2027年度广东省外国专家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专题及支持内容
本年度广东省外国专家项目设高端外国专家和外国青年人才两个专题,优先支持人工智能、集成电路、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及具身智能、第六代移动通信、深海探测等未来产业领域,补助2025年6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实施的项目。
高端外国专家专题:支持国际一流水平战略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学术带头人等,在粤开展前沿科学探索、核心技术攻关、创新人才培养等工作,每项资助15万元,后补助形式。
外国青年人才专题:支持45周岁以下、国(境)外取得博士学位的优秀外国青年人才,在粤长期稳定开展科研工作,每项资助10万元,后补助形式。
二、申报条件
项目负责人须为我校全职在岗人员,实质性参与项目;可由外国专家本人或团队成员担任,鼓励外国专家本人申报。
高端外国专家:(一)外国专家应当为外国国籍人士。(二)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获得国际重大奖项、发达国家院士头衔等国际公认专业成就,或者在专业领域内具有重大贡献、重要影响力的著名科学家;2.在国外高校、科研机构担任过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务、职称的专家学者;3.在国外知名企业、机构担任过高层管理职位或技术研发负责人。(三)2025年6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期间,外国专家累计在粤工作不少于30天(含),不支持远程工作。
外国青年人才:(一)外国青年人才应当为外国国籍人士。(二)须符合以下所有条件:1.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8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2.在国(境)外取得博士学位。3.工作时长:2025年6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期间,在粤工作时长不少于90天(含),不支持远程工作。
申报限制:我校限报15项,每位负责人、每位外国专家均限报1项。外国专家有国家外国专家项目在执行期、或获2025-2026年海外名师项目资助的,不得申报。项目负责人有科研失信行为且在惩戒期内的,不得申报。
三、申报流程及时间安排
网上申报:申报人于5月28日前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d.gov.cn/egrantweb)填报申报书(2027年度广东省外国专家项目设置了中英文双语申报功能,项目负责人可使用英文填写申报书)。如需开通账号,请将姓名、电子邮箱(登录账号)、手机号码等信息发送到zqxykjcjhk@163.com。
联系人:谢建均2716440
科学技术部
2026年5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