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按照省社科规划办的相关规定,我校将对2013年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进行年度检查。请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要求认真执行。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认真填写《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中期检查表》

  所有2013年立项的年度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都必须认真填写《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和西部项目中期检查表》(见附件)。

  二、认真撰写年度检查综合报告 

  请各二级学院和部门自行检查,检查工作结束后,要根据检查情况认真撰写年度检查综合报告,年度检查综合报告要求有情况介绍和总结,以及相关数据统计和分析,内容主要包括:年检工作具体做法、在研项目进展、经费使用和管理情况、成果获奖和宣传推广情况、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对违规行为的查处情况,以及今后的改进措施和建议等。请于 2014 11 10 之前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和西部项目中期检查表》(一式两份)和年度检查综合报告(盖二级单位公章)报送科研处计划科515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kyc515@126.com

  三、加强督促成果结项,把好学术关和质量关。

  各二级学院和部门要加强对到期未结项和暂缓结项项目的管理。对多次延期、暂缓结项的项目要督促项目负责人尽快办理结项手续,特别是暂缓结项(包括修改复审和重新鉴定结项)的项目要及时掌握修改进度,不能任其拖延。请各二级学院和部门及时对到期未结项和2014年以前暂缓结项的项目进行催交工作,于 12 1 日前 将结项材料报送科研处计划科515室。仍不能按计划完成时间结项或确实有重要事项变更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须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见附件)。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提交者,将作终止项目处理。

  请各二级学院和部门及时通知到相关项目负责人,认真贯彻执行《通知》要求,切实做好项目管理工作。

  联系人:刘黎明   2716440  

  

                                                                       社科处

                                   2014.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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